第3章 犯罪现场

当我和万斯舒服地靠在椅背上品尝着第二杯咖啡,然后点燃一根烟时,门铃响了,柯瑞应声去开门,随后我们就看到检察官马克汉快步走了进来。
“令人不敢相信!”他以一种嘲弄的口吻大声说道,“全纽约最著名的艺术鉴赏家竟然起床了。”
“你这话是对我的侮辱。”万斯笑着回答。
但是检察官的面容却十分严肃,很明显,他根本就没有说笑的心情。
“亲爱的万斯,我到这里来是为了一桩重大刑事案——你知道吗?艾文·班森被杀了。”
听到这话,万斯有气无力地挑动了几下眉毛。
“这是真的?”万斯慢吞吞地说,“那真是太糟糕啦!但是他这是咎由自取,活该。不管发生什么事情,你都用不着如此大惊小怪啊。坐下来,喝一杯柯瑞调的咖啡吧!”
马克汉站在那犹豫了一会儿,说:“好吧,等上一两分钟也没什么,但我只喝一杯。”
说完,他就在我们对面坐了下来。
六月十四日,星期五,上午九点
我想大家还记得,在轰动一时的总检察官的选举中,约翰·马克汉击败对手汤米·雷尔获得了最终的胜利,成为当时纽约的总检察官的事。如果不是因为对手分散票源,他很可能在四年后的竞选中获得连任的胜利。马克汉是一个不屈不挠的工作狂,他使整个地检处便成了刑事案件和民事诉讼的大本营。他为人清廉、正直,不仅深受选民的爱戴与支持,而且还赢得了与他的理念相悖的对手的信任。
在马克汉就职几个月后,某家报纸称呼他为“看门狗”,而这个绰号也一直伴随着,直到他离职。在他任职期间,起诉成功的案件数不胜数,有些案件甚至为人津津乐道地谈论着。
此时的马克汉已经四十多岁了,身材高大、健硕,在比实际年龄显得年轻的脸孔的掩饰下,他那头灰白色的头发并不显眼。他的外形并不能用普通人所说的“英俊”来衡量,但他的却有一股独特的高贵气质,这种特质是后来一些政治人物身上所没有的。马克汉还是一个性格豪爽,争强好胜的人,但是他的无礼却又是建立在良好的教养基础上的,绝非一般上流社会人士的那种趾高气扬。
没有工作压力时,马克汉是一个十分和蔼的人,但是在我初次与他见面时,便感受到他的态度能够在瞬间由友善变成严厉,就好像换了一个人——一个严厉、不屈不挠、声张正义的马克汉。后来相处了一段时间,我无数次目睹他的这种转变。其实那天早晨,当他坐在我们对面的椅子上时,我就感受到他那刚毅的外表下隐藏着对艾文·班森凶杀案的种种困扰。
他很快就把一杯咖啡喝完了。
万斯用怪异的目光看着他,说:“班森之死怎么令你如此魂不守舍?我想你应该不是那名凶手吧!”
马克汉并没有理会他的揶揄。
“现在我打算去凶案现场看看,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我记得你说过想亲身参与调查一些案件,我今天来就是让你兑现自己的承诺的。”
这时我才回忆起,几个月前,在史蒂文森私人俱乐部里,大家十分激烈地谈论着一起发生在纽约市的凶杀案。当时,万斯说他很想陪同检察官一起调查这起案子,而且马克汉十分高兴,应允了他。由于对人**和心理的共同兴趣,万斯和马克汉成为了忘年交,这也是他的请求获准的原因所在。
“你还记得我那时说的话!”万斯慵懒地说,“这是一份极其贵重的礼物,尽管我很难消受它。”万斯将视线转移到挂在壁炉上的钟,说:“只是时间不对,或许外面的人会看见我现在的样子。”
马克汉有些焦急,不耐烦地在椅上挪动着身子。
“如果满足你的好奇心能够弥补你此刻的狼狈样,那么就请你动作快一点,我是坚决不会带一个穿着浴袍、脚上踏拉着拖鞋的人出门的,我只给你五分钟的时间,快去换衣服吧。”
“噢,亲爱的,急什么呢?”万斯懒洋洋地打了一个呵欠说,“那个可怜的家伙不是已经死了吗?他又不会逃走。”
“动作快点,”马克汉催促他说,“事态很严重,可不是闹着玩的。按目前的情况来看,可能还会引发一起丑闻,你究竟怎么想的?”
“怎么想的?当然是想追随众人眼中的伟大执法者啦。”万斯说着站了起来,向马克汉奉承地鞠了一躬。
然后万斯将柯瑞叫了过来,命他将衣服拿过来更换。
“我要参加一场由马克汉先生为死者召开的会议,所以要穿得整齐端庄,全丝的西服足够表达我的诚心了吧?……再配上一条紫罗兰色的领带。”
“我想你该不会还要戴上一朵绿色康乃馨吧?”马克汉嘲笑地说。
“呸,呸,”万斯轻声叱责道,“这怎么会是检察官应该说的话呢!那种装扮已经过时了,我想只有街头卖艺的才会这么打扮自己,真是的。好了,告诉我一些关于班森的案情吧。”
在柯瑞的协助下,万斯迅速地穿戴整齐。虽然他表现得很轻松,但是我知道,凭他的观察力和警觉心,他心里十分清楚,这是一桩案子非比寻常,因为我可以感觉到他内心的兴奋和跃跃欲试。
“我想你应该知道艾文·班森这个人,”马克汉说,“今天清晨,他的管家发现他穿戴整齐地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头部中弹身亡。这个管家便立刻向当地警察局报案。很快,这个消息就转到了总局,我的助理便通知了我。最初我打算以警察局例行侦察的手续处理,但是半个小时之前,我接到了艾文的兄弟班森少校打来的电话,要求我一定要负责这起案子。我和班森少校已经认识快二十年了,所以无法拒绝。因此我以最快的速度吃完早餐,然后打算亲赴现场看看究竟。正巧在路过你家门前时,记起你上次对我的请求,所以就顺道进来问问你是否愿意和我一起去。”
“噢,亲爱的马克汉,你想得真是周到啊,”万斯站在门口的小穿衣镜前边整装边说。然后万斯转身看着我,说:“你也和我一起去吧,老凡,去看看班森的尸体。我想一会马克汉的手下一定会被我的挑剔而指控我就是凶手,为了安全起见,我的身边最好有一位律师,你没有疑义吧,马克汉?”
“当然不。”马克汉回答。从马克汉的表情我能够感受到,他希望我最好置身事外,但是我已经对这起案子产生了莫大的兴趣,于是便跟着他们一起下楼了。
坐在驶向麦迪逊大道的计程车里,我一如往常地对身边这两个性格截然不同的人之间的友谊感到好奇——马克汉是一个直率、传统,有时还有点吹毛求疵、对生命的看法过于严肃的人;而万斯却是一个随意、乐观、快乐、多变、愤世嫉俗的人。有意思的是,他们之间的差异恰恰是彼此之间的友谊的基石。从马克汉身上,万斯能够认识到生命的坚固性和不可改变;而马克汉又将万斯看作是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化身。事实上,他们之间的情谊并非泛泛之交,即使马克汉有时会反对万斯的作风或意见,但是我相信,他是十分佩服万斯的智慧的,并且认为在自己认识的人中,没有人能够比得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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