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白额马1

  一天清早,我正在和福尔摩斯共进早餐,他突然说道:“看来我必须亲自去一趟了,华生。”

  “去一趟?去哪儿?”

  “达特穆尔的金斯比尔。”

  原来如此,我本来还在奇怪为什么福尔摩斯对那件全英国都在议论的奇案不闻不问,看来他已有了打算。这些日子里,他成天眉头紧锁,不言不语地在屋里踱来踱去,烟斗几乎一刻都没有离开过嘴巴。不管我如何询问,他就是一言不发。每天送来的报纸,他也只是潦草地浏览一遍就扔在一边了。可是我知道,尽管福尔摩斯不发一语,但他一定是在思考着什么。就目前情况来看,英国民众只有一个难题,急需福尔摩斯运用他的智慧和推理分析来解决,那就是离奇失踪于威塞克斯杯锦标赛前的神驹以及驯马师之死一案。因此,他刚才所说的话绝对是我意料之中的,也正是我所期望的。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想和你一起过去。”

  “当然不介意,亲爱的华生,我正想邀你同行呢,你一定会不虚此行的。这件案子很有意思,或者可以说是极为特别的。咱们这就出发去帕丁顿吧,应该还赶得上火车,我在路上再和你谈谈这件案子的细节。对了,华生,最好把你的望远镜也带上。”

  一个小时之后,我和福尔摩斯已经坐在了前往埃克塞特的火车里。福尔摩斯戴着一顶有护耳的户外帽,遮住了自己那线条分明的脸。现在的他,正飞快地浏览着从帕丁顿车站买的各种报纸。此时,火车已经驶出雷丁很远了,他看完最后一张报纸后,给我递过来一支香烟。

  “车开得真快,”福尔摩斯向窗外看了一眼,又低头看看手表说道,“我们现在的平均时速是五十三英里半。”

  “我没数咱们一共路过了多少个四分之一英里的标杆。”我说。

  “我也没数。不过咱们现在走的这条铁路,它旁边的电线杆是每六十码一个,所以这不难计算。我想你肯定已经知道约翰?斯特雷克惨死和白额马失踪这件事了吧?”

  “是的,新闻已经报道过了。”

  “关于这件案子,分析推理不应该被运用于寻找新线索,而是要针对已有线索来探寻事实真相。这是件十分不寻常的案子,牵涉人数众多,看来需要费一番力气去调查。现在的困难就是,我们要把已知的既定事实和传言与报纸上那些虚构的情节区分开来。我们的任务是根据那些确凿可靠的证据,推导出结论来,并针对这件案子确定哪些是主要问题。礼拜二晚上,我收到两份电报,分别是失踪名驹的主人罗斯上校和格雷戈里警官发来的,格雷戈里希望我能参与这件案子。”

  “礼拜二晚上?”我叫道,“那你为什么现在才动身?今天都礼拜四了!”

  “这是我的错,华生。你知道,我本人并不像你在记录中所描述的那么好,我会犯很多错的。其实,我一直以为这匹失踪的名马不会消失太久的,毕竟达特穆尔北部地广人稀,找起来应该不是难事。昨天,我一直盼望着能收到已经找到那匹马的消息,而盗马者正是杀死约翰?斯特雷克的真凶。可是直到今天,我却没看到任何进展,除了逮捕了一个名叫菲茨罗伊?辛普森的年轻人外。所以,我觉得是时候行动了。不过,昨天的等待也不全是白费。”

  “这么说,你已经有初步判断了?”

  “至少是有一些了解了。关于这件案子的主要事实我现在就讲给你听。我认为,梳理案件的最好方法就是把案情经过对另一个人叙述一遍。而且,我既然需要你的帮助,就一定要把已经掌握的情况告诉你。”

  我朝后倒在座椅上,抽着雪茄。福尔摩斯身体前倾,右手食指敲击着左手手心,向我讲述了这件案子的相关情况。

  “白额马,属索莫密种,这一种自祖先开始就是善于驰骋的良驹。这匹失踪的名驹已经五岁了,每次赛马都会为罗斯上校拔得头筹。在本案发生前,它一直蝉联着威塞克斯杯锦标赛的冠军,那些赌马的人在它身上下的赌注是三比一①[1]。尽管赌注的赔率是这样巨大,但是因为它从未落败,所以那些赌徒们仍旧甘愿在它身上投入巨额赌注。很显然,如果白额马不能出现在下礼拜二的赛场上,就会直接关系到很多人的利益。

  “众所周知,上校的驯马场在金斯比尔。所以为了保险起见,上校对这匹爱马采取了尽可能的保护措施。驯马师约翰?斯特雷克原先是上校的赛马骑手,但是因为身材日渐发福,所以才改当驯马师。此前,他已经做了五年骑手,后来又当了七年的驯马师,平时看起来热心、忠诚。除此之外,还有三个马倌在他手下做事。马厩里只有四匹马,平时一个马倌睡在马厩里,另外两个睡在草料棚里。这三个马倌都是年轻的小伙子,品行可靠。斯特雷克已经成家,住在距离马厩二百码远的一栋别墅里。他只有一个女仆,没有孩子,生活得还不错。那一带人烟稀少,是片荒野。往北超过半英里,有几栋塔维斯图克镇的承包商修建的别墅,那是专门为来此疗养或是呼吸新鲜空气的人建造的。往西超过两英里半就是塔维斯图克镇。走过荒野,大概两英里左右,有一个属于巴克霍特勋爵的麦普利通马厩。它的管理人是塞拉斯?布朗。荒野的其他地方则十分荒僻,只有极少的吉卜赛流浪者零散地分布着。这件惨案发生在礼拜一晚上,这些就是基本情况了。

  “和往常一样,星期一晚上,这些赛马在经过训练之后被清洗干净并送进了马厩。九点钟,马厩被锁上了。两个马倌去斯特雷克家里吃晚饭,另一个名叫内德?亨特的马倌则留守马厩。大概九点零几分的时候,斯特雷克的女仆伊迪丝?巴克斯特来到马厩,送晚饭给内德。晚饭是一盘咖喱羊肉。因为马厩中有饮用水,所以女仆没带饮料,而且在马厩值班的人也不许喝其他饮料。当时天已经黑了,通往马厩的路又要穿越荒野,所以女仆拿了一盏手提灯。

  “就在伊迪丝?巴克斯特还有不到三十码就到达马厩的时候,有一个陌生人突然叫住了她。借着手提灯的灯光,她看见这个人打扮得像是上层人士一样,穿着一套灰色的花呢套装,戴着一顶毛呢帽子,脚下则是双带绑腿的长靴,手里还拿着一根很有分量的圆头手杖。不过最让她印象深刻的是,这个男人有着异常苍白的脸色和紧张惶恐的神情。她觉得这个人至少有三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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