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抱歉,”福尔摩斯面向一脸惊讶看着他的罗斯上校说道,“我刚才在幻想。”他的双目炯炯有神,闪烁着奇异的光芒,似乎正在竭力克制着自己内心的兴奋。我知道,他一定是有了线索,但我真猜不出他的线索是从何而来的。
“福尔摩斯先生,你一定想赶快去现场看看吧?”格雷戈里说。
“恐怕还要在这里耽搁一会儿,我有一两个细节需要调查一下。我想,你们已经把斯特雷克的尸体安放在这里了吧?”
“是的,放在楼上了。明天验尸。”
“罗斯上校,斯特雷克已经在这里工作很久了吧?”
“是的,他非常优秀。”
“长官,你应该已经检查完死者的随身物品,并且写了清单吧?”
“嗯,那些东西就在起居室里,你可以去看看。”
“非常感谢。”
我们一起来到起居室,围坐在一张桌子边,格雷戈里打开一个方盒子,把里面的东西一一拿出来。这些物品包括一盒火柴,一根长约两英寸的蜡烛,一支欧石楠根质地的ADP烟斗,一个装着半盎司烟丝的海豹皮烟袋,一块配着金链子的银怀表,五枚一镑的金币,一个铝制笔盒,几张纸,一把象牙刀把的小刀,刀锋锐利,刀面刻着“伦敦韦斯公司”这几个字。
“这刀子很特别,”福尔摩斯一边仔细观察一边说,“嗯,有血迹,这就是被害人手里握着的那把刀吧?华生,我想你一定非常熟悉这种刀。”
“这是医生专用的眼翳刀。”我说。
“果然是这样。刃口精致,是专用于精密手术的器具。死者竟会带着一把这样的刀子外出,而且还是个雨夜,这可真够奇怪的。”
“刀鞘是在尸体附近找到的,是个软木圆鞘。”警官说到,“据死者妻子说,这把刀一直都放在梳妆台上,死者外出时就带上了它。本来这种刀是不适合当武器的,不过在当时的情况下这也许是他唯一的选择了。”
“极有可能是这样。这几张纸是做什么的?”
“有三张是草料商的收据,一张是罗斯上校给他布置任务的便笺,还有一张是购买女装的发票,金额是三十七英镑十五先令,开票人是邦德街的莱索丽尔女士,收票人是威廉?达比希尔先生。死者妻子说,这位达比希尔先生是死者的朋友,有时候死者会帮他代收一些信件。”
“看来这位达比希尔先生的妻子出手很大方,”福尔摩斯拿着发票说,“二十二畿尼的衣服算得上相当昂贵了。嗯,这里的查看暂告一段落吧,我们去案发现场好了。”
我们走出屋门,看见一个女人站在过道里,她形容憔悴,两颊凹陷,看得出来她近日深受打击。她走过来拉着格雷戈里的袖子。
“抓到凶手了吗?你找到那些人没有?”她呼吸急促地说。
“还没有,斯特雷克太太。不过我们已经请来了福尔摩斯先生,他会尽力帮助我们的。”
“前不久我见过你,斯特雷克太太,就在普利茅斯的一个公园。”福尔摩斯说。
“这不可能,先生,你一定弄错了。”
“不,我发誓肯定是你。你当时穿了一件镶着鸵鸟毛的灰色外套。”
“我根本没有这件衣服,先生。”
“哦,我明白了。”福尔摩斯向这位女士道了歉,然后就跟着格雷戈里走了出来。没走多远,我们就经过荒野来到发现死者的坑地,旁边就是那丛金雀花。
“据我所知,那晚没有刮风。”福尔摩斯说道。
“是的,不过雨很大。”
“既然如此,那金雀花丛上的大衣就不可能是风刮上去的,而是被人放上去的。”
“嗯,是这样的。”
“这一点应该引起重视。嗯,这里的足迹很多,毫无疑问,从礼拜一夜里开始,这里就来了很多人。”
“我们在死者身边放了草席,所有人都是站在草席上的。”
“太好了。”
“这袋子里是一只斯特雷克的长靴、一只辛普森的皮鞋和一块白额马的马蹄铁。”
“亲爱的格雷戈里,你太聪明了!”福尔摩斯接过袋子,走下坑地,铺上了草席。他趴在草席上,托着下巴,细致地查看着地面上的痕迹。“啊,这是什么?”他突然叫道。只见他手里拿着一根烧得只剩下半截的火柴,火柴上沾满了泥,乍一看就像是根小木棍。
“哦,我竟然没有发现它。”这位长官沮丧地低喊了一声。
“它掩藏在泥土之中,本来就不易发现。我能够找到它,是因为我的目标就是它。”
“什么!你从一开始就知道可以找到这个东西?”
“这并非不可能。”
福尔摩斯拿出那只长靴与地上的足印一一比照,然后爬出坑地,匍匐进入到金雀花和羊齿草丛中。
“你应该找不到什么了,”格雷戈里说道,“这附近的一百码之内我都认真搜查过了。”
“看来是这样,”福尔摩斯站直了身体说,“既然如此,我也就不浪费时间了。不过我想趁着天还没黑,在荒野上逛一逛,熟悉一下地形。还有,我希望能带上这块马蹄铁讨个好彩头。”
罗斯上校显然不习惯福尔摩斯这种慢条斯理、自然从容的侦查方法,他看了眼手表,显得很不耐烦。
“长官,你可以和我一同回去吗?”罗斯上校说,“我还有几件事想向你请教。尤其是,我现在用不用公开声明,我的白额马不参加此次比赛了。”
“当然不用,”福尔摩斯斩钉截铁地说道,“我肯定会让它参赛的。”
上校听完这话,点了点头。
“我非常高兴可以听到你这句话,福尔摩斯先生,”罗斯上校说道,“你在荒野上巡视完之后就到斯特雷克家来吧,我们在那儿等你,然后咱们一起回到塔维斯图克去。”
罗斯上校和格雷戈里离开之后,我和福尔摩斯并肩走在荒野之上。太阳渐渐落山,消失在麦普利通马厩的方向,一望无际的平原披上了一层金色的外衣,鲜艳的晚霞映照着羊齿草和黑莓。但是如此灿烂的晚景却丝毫不能吸引福尔摩斯,他一直沉浸在思考中。
“我看不如这样,华生,”他突然开口说道,“咱们先不讨论斯特雷克之死的问题,只着眼于寻找那匹失踪的名驹。如果这匹马真的在惨案发生时或是发生后逃走了,那它会跑去哪里呢?马是群居动物,它如果没有跑回金斯比尔马厩,就应该是去了麦普利通马厩。它不可能在荒野上乱跑的。况且,如果真的是这样,肯定会有人发现它。那些吉卜赛人才不会拐跑它,通常来讲,这些人对麻烦事往往避之不及,生怕警察找上门来。他们很清楚,带着一匹马要担多大的风险,这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那这匹马到底去了哪里呢?”
“福尔摩斯先生,你一定想赶快去现场看看吧?”格雷戈里说。
“恐怕还要在这里耽搁一会儿,我有一两个细节需要调查一下。我想,你们已经把斯特雷克的尸体安放在这里了吧?”
“是的,放在楼上了。明天验尸。”
“罗斯上校,斯特雷克已经在这里工作很久了吧?”
“是的,他非常优秀。”
“长官,你应该已经检查完死者的随身物品,并且写了清单吧?”
“嗯,那些东西就在起居室里,你可以去看看。”
“非常感谢。”
我们一起来到起居室,围坐在一张桌子边,格雷戈里打开一个方盒子,把里面的东西一一拿出来。这些物品包括一盒火柴,一根长约两英寸的蜡烛,一支欧石楠根质地的ADP烟斗,一个装着半盎司烟丝的海豹皮烟袋,一块配着金链子的银怀表,五枚一镑的金币,一个铝制笔盒,几张纸,一把象牙刀把的小刀,刀锋锐利,刀面刻着“伦敦韦斯公司”这几个字。
“这刀子很特别,”福尔摩斯一边仔细观察一边说,“嗯,有血迹,这就是被害人手里握着的那把刀吧?华生,我想你一定非常熟悉这种刀。”
“这是医生专用的眼翳刀。”我说。
“果然是这样。刃口精致,是专用于精密手术的器具。死者竟会带着一把这样的刀子外出,而且还是个雨夜,这可真够奇怪的。”
“刀鞘是在尸体附近找到的,是个软木圆鞘。”警官说到,“据死者妻子说,这把刀一直都放在梳妆台上,死者外出时就带上了它。本来这种刀是不适合当武器的,不过在当时的情况下这也许是他唯一的选择了。”
“极有可能是这样。这几张纸是做什么的?”
“有三张是草料商的收据,一张是罗斯上校给他布置任务的便笺,还有一张是购买女装的发票,金额是三十七英镑十五先令,开票人是邦德街的莱索丽尔女士,收票人是威廉?达比希尔先生。死者妻子说,这位达比希尔先生是死者的朋友,有时候死者会帮他代收一些信件。”
“看来这位达比希尔先生的妻子出手很大方,”福尔摩斯拿着发票说,“二十二畿尼的衣服算得上相当昂贵了。嗯,这里的查看暂告一段落吧,我们去案发现场好了。”
我们走出屋门,看见一个女人站在过道里,她形容憔悴,两颊凹陷,看得出来她近日深受打击。她走过来拉着格雷戈里的袖子。
“抓到凶手了吗?你找到那些人没有?”她呼吸急促地说。
“还没有,斯特雷克太太。不过我们已经请来了福尔摩斯先生,他会尽力帮助我们的。”
“前不久我见过你,斯特雷克太太,就在普利茅斯的一个公园。”福尔摩斯说。
“这不可能,先生,你一定弄错了。”
“不,我发誓肯定是你。你当时穿了一件镶着鸵鸟毛的灰色外套。”
“我根本没有这件衣服,先生。”
“哦,我明白了。”福尔摩斯向这位女士道了歉,然后就跟着格雷戈里走了出来。没走多远,我们就经过荒野来到发现死者的坑地,旁边就是那丛金雀花。
“据我所知,那晚没有刮风。”福尔摩斯说道。
“是的,不过雨很大。”
“既然如此,那金雀花丛上的大衣就不可能是风刮上去的,而是被人放上去的。”
“嗯,是这样的。”
“这一点应该引起重视。嗯,这里的足迹很多,毫无疑问,从礼拜一夜里开始,这里就来了很多人。”
“我们在死者身边放了草席,所有人都是站在草席上的。”
“太好了。”
“这袋子里是一只斯特雷克的长靴、一只辛普森的皮鞋和一块白额马的马蹄铁。”
“亲爱的格雷戈里,你太聪明了!”福尔摩斯接过袋子,走下坑地,铺上了草席。他趴在草席上,托着下巴,细致地查看着地面上的痕迹。“啊,这是什么?”他突然叫道。只见他手里拿着一根烧得只剩下半截的火柴,火柴上沾满了泥,乍一看就像是根小木棍。
“哦,我竟然没有发现它。”这位长官沮丧地低喊了一声。
“它掩藏在泥土之中,本来就不易发现。我能够找到它,是因为我的目标就是它。”
“什么!你从一开始就知道可以找到这个东西?”
“这并非不可能。”
福尔摩斯拿出那只长靴与地上的足印一一比照,然后爬出坑地,匍匐进入到金雀花和羊齿草丛中。
“你应该找不到什么了,”格雷戈里说道,“这附近的一百码之内我都认真搜查过了。”
“看来是这样,”福尔摩斯站直了身体说,“既然如此,我也就不浪费时间了。不过我想趁着天还没黑,在荒野上逛一逛,熟悉一下地形。还有,我希望能带上这块马蹄铁讨个好彩头。”
罗斯上校显然不习惯福尔摩斯这种慢条斯理、自然从容的侦查方法,他看了眼手表,显得很不耐烦。
“长官,你可以和我一同回去吗?”罗斯上校说,“我还有几件事想向你请教。尤其是,我现在用不用公开声明,我的白额马不参加此次比赛了。”
“当然不用,”福尔摩斯斩钉截铁地说道,“我肯定会让它参赛的。”
上校听完这话,点了点头。
“我非常高兴可以听到你这句话,福尔摩斯先生,”罗斯上校说道,“你在荒野上巡视完之后就到斯特雷克家来吧,我们在那儿等你,然后咱们一起回到塔维斯图克去。”
罗斯上校和格雷戈里离开之后,我和福尔摩斯并肩走在荒野之上。太阳渐渐落山,消失在麦普利通马厩的方向,一望无际的平原披上了一层金色的外衣,鲜艳的晚霞映照着羊齿草和黑莓。但是如此灿烂的晚景却丝毫不能吸引福尔摩斯,他一直沉浸在思考中。
“我看不如这样,华生,”他突然开口说道,“咱们先不讨论斯特雷克之死的问题,只着眼于寻找那匹失踪的名驹。如果这匹马真的在惨案发生时或是发生后逃走了,那它会跑去哪里呢?马是群居动物,它如果没有跑回金斯比尔马厩,就应该是去了麦普利通马厩。它不可能在荒野上乱跑的。况且,如果真的是这样,肯定会有人发现它。那些吉卜赛人才不会拐跑它,通常来讲,这些人对麻烦事往往避之不及,生怕警察找上门来。他们很清楚,带着一匹马要担多大的风险,这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那这匹马到底去了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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