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这样,蜜莉的生活一如既往地继续着,可跟她结了婚的男人们,却接二连三地都没了命。
她有些婚姻,很短暂,仅仅持续了几个月。
她和阿德博特一起生活了一年。当然,人们叫他博特,也是因为他喜欢别人这么叫他。像以前的每次婚姻一样,她希望这一次的婚姻能持续下去,直到永远。要是博特没吃那些药片的话,那他,现在应该还在她的身边,陪着她吧。
博特和迦一样,是一个十足的傻瓜。哦,不对,不是迦。迦很欣赏她戴着眼镜的样子,而博特和她的另外一个丈夫——名字她一时记不得了,却很反感她戴眼镜,哪怕是她不戴眼镜,几乎什么也看不清楚。博特的要求实在是有些不近人情。他认为蜜莉必须是完美的,他不允许她用眼镜在自己那张可爱的脸上增加瑕疵。于是,她就像所有痴心的妻子一样,尽力地去讨好自己的丈夫。尽管她认为,博特不让她在自己面前戴眼镜,是件很可笑的事情,但是,她依然按照他的意愿那样去做了。她从报上得知,有一半的美国人都在戴眼镜,可为什么她就不能呢?
也许可以这么说——在博特身上的事情,完全是他自找的。
哦,不,这样说的话,似乎有些太冷酷无情。
可是,博特把他自己的病情看得太过严重了。这不是有意去推脱什么,这是个事实。所有的人都这么认为,包括他母亲和蜜莉的母亲。
首先,他在年纪轻轻的时候得了心脏病,就是一件令人费解的事情。很少有人会在26岁时,就会犯这么严重的心脏病。出医院的特护病房以后,博特就回到家里休息疗养。蜜莉负责照顾他。在他康复的这段时间,他任性得就像是一个被宠坏的孩子,也许只能用这个字眼来形容他了,因为这个确实很贴切。蜜莉在他的强烈要求下,没日没夜地守在他身边,几乎可以说是寸步不离。
那是一个傍晚,累得筋疲力尽的蜜莉,趴在他床边睡着了。他推醒了蜜莉,嚷着说吃药的时间到了。当时,蜜莉当然没戴眼镜——这是他要求的,就在抽屉里摸索起来。她拿了最外面的药盒子给他,可那种药恰恰是他不该吃的。
蜜莉回忆说,事发后,医生根本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还安慰她,让她不要太伤心了,因为像博特这种情况,突然猝死是正常的。
在博特死后的一些日子里,蜜莉终于有一些时间,可以来思考发生在她和她几任丈夫之间的事情。
有一点,她必须得承认,那就是,她把他们都搞混了,尽管她确实费了很大力气,想把他们区分开来。她以迦的名义给了麻省理工捐了一大笔钱,可过了很久,她才想起上麻省理工的是博特。麻省理工对于此事,当然不会介意,他们收下了捐款,并回寄了一封措辞含混的感谢信。还有一次,她为了纪念乔的生日,捐给动物保护协会一笔钱,可后来,她才回想起来,对于动物,乔并不感兴趣,而那个真正的动物爱好者应该是阿克。在她和阿克的短暂婚姻生活里,他们饲养动物的种类之多和数量之大,完全可以开一个市级的动物园。还有,那天也不是乔的生日,而是阿克的。
有时她会怀念和西做爱的销魂滋味,可她必须得纠正自己,因为事实上那个人是潘。她会回忆和迦去巴黎四处游览的情景,而事后,她不得不承认,她只和阿克一起去过那里。她还会想念和乔在威尼斯度过的美好时光,但实际上跟她一起在圣马可广场喂鸽子的还是阿克。
不过这些,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虽然,她已经记不清,到底和谁一起经历过什么,可她依然很尊重他们。她怀念他们每一个人。她也不想结这么多次婚的。在她年纪还小的时候,在她刚刚知道丈夫和婚礼含义的时候,她甚至就梦想着,能有一天,她和她的另一半来庆祝金婚纪念日。
可生活并不像她想象的那样。
过不了几年,蜜莉就三十岁了,而她已经有过好几段婚姻了。
她掰着手指头,开始数着:左手大拇指是博特,食指是乔,中指是阿克,无名指是迦,小拇指是西,对,还有潘,她伸出了右手大拇指。
六个!也许顺序还不太对。天哪!六个丈夫!想想都让人头大!
等一下。六个丈夫?哦,不,刚才忘了算上艾尔。她怎么会把艾尔给忘了呢?艾尔曾经可是她最喜欢的丈夫之一。
艾尔——右手食指。
是的,应该是七个。
这七个人,曾经都是和她最亲密的人。她都管他们叫“亲爱的”。现在,她也只能这么去形容他们。曾几何时,她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而同时,也是最倒霉的。
结了七次婚,到现在,她又成了寡妇。接下来,可怎么办?
婚姻在她这里,恐怕已经走到尽头。她很明白这一点。就算非常浪漫的男人,也不敢轻易接近她了。每一个知道她历史的男人,在想接近她之前,都会再认真地思量一番的。尽管她很迷人,如同爷爷说的——她就像蜜糖一样,很吸引人,可也许,糖里面有毒?
这个时候,她真希望能有个人,陪她聊聊,听她诉说一下自己的疑问和烦恼,哪怕是听她抱怨心中的不安也好!可是,随着她一次次的结婚,又一次次地变成了寡妇,不管是她的家人还是朋友,都开始有意地在她面前回避这个问题。大概,他们以为提起这些事情会让她难堪,会显得很不礼貌。他们一个个都只顾自己的圆滑世故,都自诩极富爱心和宽容。但是,他们却忽略了一个最迫切、最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她需要发泄!需要倾诉!需要跟一个人痛快淋漓地诉说一下堆积在她心里太久的积怨。
一阵长长的门铃声响了起来,她的自怨自艾被打断了。
一个个子很高、相貌英俊的男人来访。这个人看起来已经上了岁数,至少也有四十岁了吧。她历任丈夫的年纪,都跟她相差不多。那么,来人找她,肯定与婚姻无关。
“雷蒙德夫人?”
蜜莉愣住了,也许他走错了?
“雷蒙德夫人吗?”他再次问道。
“雷蒙德夫人?”他锲而不舍,坚持地问道。
这一次,蜜莉弄明白了,是在叫她!
她就是雷蒙德夫人。她有一个丈夫,他的姓,正是雷蒙德。没错!是可怜的博特。
她有些婚姻,很短暂,仅仅持续了几个月。
她和阿德博特一起生活了一年。当然,人们叫他博特,也是因为他喜欢别人这么叫他。像以前的每次婚姻一样,她希望这一次的婚姻能持续下去,直到永远。要是博特没吃那些药片的话,那他,现在应该还在她的身边,陪着她吧。
博特和迦一样,是一个十足的傻瓜。哦,不对,不是迦。迦很欣赏她戴着眼镜的样子,而博特和她的另外一个丈夫——名字她一时记不得了,却很反感她戴眼镜,哪怕是她不戴眼镜,几乎什么也看不清楚。博特的要求实在是有些不近人情。他认为蜜莉必须是完美的,他不允许她用眼镜在自己那张可爱的脸上增加瑕疵。于是,她就像所有痴心的妻子一样,尽力地去讨好自己的丈夫。尽管她认为,博特不让她在自己面前戴眼镜,是件很可笑的事情,但是,她依然按照他的意愿那样去做了。她从报上得知,有一半的美国人都在戴眼镜,可为什么她就不能呢?
也许可以这么说——在博特身上的事情,完全是他自找的。
哦,不,这样说的话,似乎有些太冷酷无情。
可是,博特把他自己的病情看得太过严重了。这不是有意去推脱什么,这是个事实。所有的人都这么认为,包括他母亲和蜜莉的母亲。
首先,他在年纪轻轻的时候得了心脏病,就是一件令人费解的事情。很少有人会在26岁时,就会犯这么严重的心脏病。出医院的特护病房以后,博特就回到家里休息疗养。蜜莉负责照顾他。在他康复的这段时间,他任性得就像是一个被宠坏的孩子,也许只能用这个字眼来形容他了,因为这个确实很贴切。蜜莉在他的强烈要求下,没日没夜地守在他身边,几乎可以说是寸步不离。
那是一个傍晚,累得筋疲力尽的蜜莉,趴在他床边睡着了。他推醒了蜜莉,嚷着说吃药的时间到了。当时,蜜莉当然没戴眼镜——这是他要求的,就在抽屉里摸索起来。她拿了最外面的药盒子给他,可那种药恰恰是他不该吃的。
蜜莉回忆说,事发后,医生根本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还安慰她,让她不要太伤心了,因为像博特这种情况,突然猝死是正常的。
在博特死后的一些日子里,蜜莉终于有一些时间,可以来思考发生在她和她几任丈夫之间的事情。
有一点,她必须得承认,那就是,她把他们都搞混了,尽管她确实费了很大力气,想把他们区分开来。她以迦的名义给了麻省理工捐了一大笔钱,可过了很久,她才想起上麻省理工的是博特。麻省理工对于此事,当然不会介意,他们收下了捐款,并回寄了一封措辞含混的感谢信。还有一次,她为了纪念乔的生日,捐给动物保护协会一笔钱,可后来,她才回想起来,对于动物,乔并不感兴趣,而那个真正的动物爱好者应该是阿克。在她和阿克的短暂婚姻生活里,他们饲养动物的种类之多和数量之大,完全可以开一个市级的动物园。还有,那天也不是乔的生日,而是阿克的。
有时她会怀念和西做爱的销魂滋味,可她必须得纠正自己,因为事实上那个人是潘。她会回忆和迦去巴黎四处游览的情景,而事后,她不得不承认,她只和阿克一起去过那里。她还会想念和乔在威尼斯度过的美好时光,但实际上跟她一起在圣马可广场喂鸽子的还是阿克。
不过这些,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虽然,她已经记不清,到底和谁一起经历过什么,可她依然很尊重他们。她怀念他们每一个人。她也不想结这么多次婚的。在她年纪还小的时候,在她刚刚知道丈夫和婚礼含义的时候,她甚至就梦想着,能有一天,她和她的另一半来庆祝金婚纪念日。
可生活并不像她想象的那样。
过不了几年,蜜莉就三十岁了,而她已经有过好几段婚姻了。
她掰着手指头,开始数着:左手大拇指是博特,食指是乔,中指是阿克,无名指是迦,小拇指是西,对,还有潘,她伸出了右手大拇指。
六个!也许顺序还不太对。天哪!六个丈夫!想想都让人头大!
等一下。六个丈夫?哦,不,刚才忘了算上艾尔。她怎么会把艾尔给忘了呢?艾尔曾经可是她最喜欢的丈夫之一。
艾尔——右手食指。
是的,应该是七个。
这七个人,曾经都是和她最亲密的人。她都管他们叫“亲爱的”。现在,她也只能这么去形容他们。曾几何时,她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而同时,也是最倒霉的。
结了七次婚,到现在,她又成了寡妇。接下来,可怎么办?
婚姻在她这里,恐怕已经走到尽头。她很明白这一点。就算非常浪漫的男人,也不敢轻易接近她了。每一个知道她历史的男人,在想接近她之前,都会再认真地思量一番的。尽管她很迷人,如同爷爷说的——她就像蜜糖一样,很吸引人,可也许,糖里面有毒?
这个时候,她真希望能有个人,陪她聊聊,听她诉说一下自己的疑问和烦恼,哪怕是听她抱怨心中的不安也好!可是,随着她一次次的结婚,又一次次地变成了寡妇,不管是她的家人还是朋友,都开始有意地在她面前回避这个问题。大概,他们以为提起这些事情会让她难堪,会显得很不礼貌。他们一个个都只顾自己的圆滑世故,都自诩极富爱心和宽容。但是,他们却忽略了一个最迫切、最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她需要发泄!需要倾诉!需要跟一个人痛快淋漓地诉说一下堆积在她心里太久的积怨。
一阵长长的门铃声响了起来,她的自怨自艾被打断了。
一个个子很高、相貌英俊的男人来访。这个人看起来已经上了岁数,至少也有四十岁了吧。她历任丈夫的年纪,都跟她相差不多。那么,来人找她,肯定与婚姻无关。
“雷蒙德夫人?”
蜜莉愣住了,也许他走错了?
“雷蒙德夫人吗?”他再次问道。
“雷蒙德夫人?”他锲而不舍,坚持地问道。
这一次,蜜莉弄明白了,是在叫她!
她就是雷蒙德夫人。她有一个丈夫,他的姓,正是雷蒙德。没错!是可怜的博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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