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德赛》是希腊诗人荷马所作的叙事诗。主角在特罗伊之战后,经过十年艰辛漂泊,才回到本国。这里作者用来作为借喻。
]
一
伴随着挽具的“吱吱”声、领队的拉橇狗身上“叮叮当当”的响铃声正在唱着永远不变的悲歌,但人和狗都累了,都不作声。路上积满了新下的雪,很不好走。他们从很远的地方来,雪橇里装着很多四开的冻鹿,硬得如同燧石。滑板紧黏着还未压结实的路面,老往后退,倔强得跟人一样。
暮色开始降临,可是这支队伍在这个夜晚没有营地可以搭帐篷。雪从无声无息的空气里轻轻飘下来,不是雪片,而是玲珑纤细的雪晶。天气很暖——只有零下十度——大家都不在乎。迈耶斯和贝特斯已经翻上了护耳,马尔穆特·基德甚至把手套也脱下了。
这群狗早在那天下午就累坏了,现在却像是新添了一股劲头。有些感觉比较灵敏的,已经露出一种不安分的神气——急于摆脱缰绳的束缚,想要迅速奔跑却又犹豫不决,正在竖起耳朵,用鼻子嘶嘶地吸气。渐渐地,它们就对那些感觉比较迟缓的伙伴发脾气了,用许多种狡猾的办法去咬它们的后腿,逼它们前进。那些受到责备的狗也养成了这种毛病,又把这种毛病传给其他的狗。后来,最前面那乘雪橇的领队狗满意地高声吠了一下,低低地伏在雪里,用全身力气拉紧了领圈,向前一挣。其他的狗都学着它的模样。于是,后面的皮带一收,拖索一紧,一辆辆雪橇就向前冲出去了。那些人只好抓住舵杆,拼命加快脚步,避免被滑板压着。一天的疲倦都消失了,人们大声叫喊着,为那些拉橇狗鼓气。那些畜生也用欢快的吠声来回答他们。它们就在越来越黑的夜色里放开步子,啪嗒啪嗒地飞奔起来。
“向右转!向右转!”他们依次喊着,一辆辆雪橇猛然离开了大路,翘起一边的滑板,犹如顺风里的单桅小帆船一样驶去。
一下子冲了一百码路,来到一扇明晃晃的窗户前,一看就知道这个木房子是他们的家,里面有烧得呼呼作响的育空[育空本来是阿拉斯加的一条大河,1895年后成为加拿大一个地区的名称。
]式火炉和热气腾腾的茶壶。不过这个木房子已经被别人侵占了。六十条爱斯基摩狗气势汹汹地一起狂吠着,这些毛茸茸的东西马上向拖着第一乘雪橇的狗扑过来。门打开了,一个穿着西北警察的红制服的人走出来,踩着没膝深的雪,冷静而公正地用狗鞭的柄端教训着它们,使它们乖乖地安静下来。然后,两方面就握起手来,马尔穆特·基德就这样被一个陌生人迎进了他自己的小木屋。
其实,应该出去迎接他的,是斯坦利·普林斯,前面说过的那个育空式火炉和那壶热茶,就是由他负责照看的,而此刻,普林斯正忙着招待他的客人。这伙客人大概有一打的样子,虽然都是为英国女王执行法律和递送邮件的人,却难得有这样各式各样的。他们的血统各不相同,可是共同的生活却使他们成了一种类型——一种瘦瘠坚韧的类型,有着在雪路上锻炼得很结实的肌肉,被太阳晒得黝黑的脸,无忧无虑的心,他们那明朗镇定的眼神总是坦然地向前面凝视着。
他们赶着女王的狗,使那些反对她的敌人不得不胆战心惊。他们吃的是她发下来的微薄口粮,然而很快活。他们经历过许多世面,做过很多大事,他们的生活就像传奇一样,可是他们自己却不知道。
他们如同在自己家里一样。有两个人伸开四肢躺在马尔穆特·基德的床上,正在唱歌,当初他们的法国祖先来到西北一带与印第安女人结婚时所唱的,就是这种歌。贝特斯的床铺也受到了相同的侵犯,三四个身强体壮的押运员盖着毯子,一边搓脚,一边听一个人讲故事。这个人曾经在沃尔斯利[英国侵略军将领,1884至1885年率兵进攻苏丹首都喀土穆。
]进攻喀土穆时,在那位将军的舰队里服役。直到他说累了,一个牛仔就讲起了当年他和布法洛·比尔[曾充当美军侦察兵,残杀过很多印第安人,后改行当演员,在欧洲表演以美国西部冒险家生活为主的节目。
]游历欧洲各国首都的时候,他所见过的宫廷和王公贵妇。在房间的一个角落,有两个混血儿,他们是一起打了败仗的老伙伴,正在一边修补雪橇上的皮带,一边谈论着当初西北一带纷纷起义,路易·里尔[加拿大人,有印第安血统,曾先后两次领导法国血统的印第安人举行红河起义。
]称王时的情景。
粗鲁的俏皮话和粗野的笑话一个接一个,此起彼伏,水旱两路上极其危险的事,一到他们嘴里,都变得十分平常,好似他们会想到这些事,只不过因为其中的一些幽默可笑的情节。这些无冕英雄的话令普林斯听得入了神,他们亲身经历过历史的创造过程,可是他们总是把那些伟大的、传奇式的事迹当作平常生活中的一些平凡的、偶然的小事来说。普林斯把自己的珍贵的烟草,毫不介意地分给他们,作为对普林斯的慷慨回报,长了锈的回忆的铁链又一环一环地展开了,忘记很久的奥德赛式的故事也复活了。
谈话停下来了,那些旅行者将最后一袋烟装满烟斗,打开他们那些捆得很紧的皮毯子的时候,普林斯就转过头,找到他的老朋友基德,准备多了解一下这些人的情形。
“好吧,那个牛仔的来历,你是知道的。”马尔穆特·基德一边回答,一边动手解开他的鹿皮鞋的带子。“不难猜出,那个与他同床的伙伴身上带有不列颠血统。至于其他的这些,他们全是森林里的流浪汉,他们的血统杂得只有老天知道。睡在门边的那两个,却是地地道道的‘法种’,也就是‘木炭’[指第一批到加拿大森林打猎为生的法国移民。
]。那个围着绒线遮挡的小东西——你只要仔细看看他的眉毛和下巴,你就会知道有个苏格兰男人曾经到他母亲那雾气腾腾的帐篷里擦过眼泪。还有这个把长大衣放在头下边的漂亮小伙子,他有一半法国血统——你听到过他说的话,他不欢喜那两个睡在他旁边的印第安人。你知道吗,当初这些‘法种’在里尔的领导下起义时,纯种的印第安人并不支持他们,从那以后,他们彼此就没有什么好感了。”
“但是,挨着火炉的那个家伙看上去有些阴郁,他究竟是什么人?我敢断定他一定不会讲英语。他一整晚没有开过口。”
“你错了。他的英语很好。你注意到他听人说话时的神情没有?我注意到了。但他跟别的人一点也不沾亲带故。每当他们说起他们家乡话的时候,你就能看出他听不懂了。真的,连我也搞不懂他究竟是什么样的人。让我们来查找一些线索。”
“放两根柴到炉子里去!”马尔穆特盯着那个来路不明的人,提高嗓门嘱咐道。
他立刻照办了。
“他在什么地方受过训练。”普林斯低声说。
马尔穆特·基德一边点头,一边脱下袜子,然后小心翼翼地从躺着的人堆里走到炉子旁边,把湿袜子挂在二十来双相同的袜子当中。
“你想你什么时候可以到道森呢?”他试探着问了一句,
那个人在回答之前,先仔细打量了他一番。“据说,有七十五里。是吗?大约要两天吧。”
他的口音稍稍听得出有些特别,可是他的回答并没有出现丝毫迟疑,也没有费心寻找合适的词句。
“以前来过这儿吗?”
“没有。”
“西北边区[加拿大北部靠近北极圈一带。
]呢?”
“去过。”
“你在那儿出生吧?”
“不是。”
“嗯,他妈的你究竟是哪里的人呢?你跟他们很不像。”马尔穆特·基德用手对那些赶狗的人一挥,甚至将睡在普林斯床上的那两个警察也包含在了其中,“你到底是从哪儿来的?像你这样的脸,以前我看过许多,但我想不起究竟在哪儿见过的了。”
“我认识你。”他答非所问地回答着,马上将马尔穆特·基德的问题岔开了。
“在哪儿?你见过我?”
“不是你,是你的伙计,牧师,在帕斯提里克,很久以前。他问我是否见过你,马尔穆特·基德。他给了我一些干粮。我在那里没待多久。他跟你说起过我没有?”
“对啦!你就是那个用海獭皮换狗的人?”
那个人点了点头,把烟斗里的灰敲出来,然后拉开他的皮毯子,表示他不想再谈了。马尔穆特·基德于是吹熄那盏用铁罐头做的油灯,和普林斯一起钻到毯子里去了。
“喂,他是干吗的?”
“不知道——他转移了我的话题,不知道为什么,跟蛤蜊一样闭住了嘴。但是他这个人会激发你的好奇心。我听人说起过他。八年前,所有沿海一带的人都觉得他十分奇怪。老实说,他这人有些神秘。他在严寒的冬天从北边过来,那地方离这儿有好几千里路,他沿着白令海一路赶来,像是有鬼在追他似的。谁也不知道他是从哪儿来的,但他一定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他到过高洛温湾,他从瑞典牧师那里得到了一些食物,还打听了一下到南方来的路线,这时候,他已经走得很累了。这些事,我们都是后来听说的。接着,他就离开海岸线,笔直从诺屯海峡渡过来。天气恐怖极了,全是暴风暴雪,但他撑下来了,换作别的人,就算有一千个也会死掉,他由于错过了圣·迈克尔,就在帕斯提里克登陆。他东西都丢了,只剩下两条狗,自己差一点被饿死。
“他急着向前赶路,罗布神父给了他一些食物,可是一条狗也没有送给他,因为等我一到,神父自己也要出门。我们的尤利西斯先生[即希腊神话中的奥德赛,借用此名称呼他,是因为此人经过了长期颠沛流离。
]十分清楚,没有狗他是无法继续前进的,所以他着急了好几天。他雪橇上有一捆削得很好的海獭皮,你知道,海獭皮,和金子一样贵重。当时,帕斯提里克有个俄国商人,是个老谢洛克,他有几条准备宰来吃的狗。这笔买卖没有花多少时间就谈妥了,当这个怪人再向南走的时候,他的雪橇前面已经有一队跑得飞快的狗了。谢洛克先生于是得到了一批海獭皮。我见过,真是十分漂亮。我们算了算,他至少在每条狗身上赚到了五百块钱。倒不是这个怪人不懂得海獭皮的价钱,他虽是个印第安人,可是从他说的那寥寥几句话里,人们可以听出他曾经和白人一起生活过。
“海上的冰融化以后,从奴尼瓦克岛[白令海里的一个岛。
]来的人说,他到那里找过粮食。后来他就不见影子了,之后八年里,我再没有听见过他的消息。可观在,他究竟是从哪儿来的呢?他在那些地方做了些什么事呢?为什么他要离开那儿呢?他虽然是一个印第安人,可是他到过那种谁也不知道的地方,而且受过训练,对于一个印第安人来说,这可是很少见的。普林斯,这又是一个等待你来解决的北方的奥秘了。”
“真谢谢你,可是现在我手头上要解决的事实在是太多啦。”他回答道。
马尔穆特·基德的呼吸渐渐沉重起来,可是这个年青的采矿工程师依然睁着眼睛,在一片漆黑中往上凝视着,等那种奇妙的、令他激动的兴奋心情平静下去。后来,他真的睡着了,但他的脑子还在继续活动,霎时间,连他也在那种无人知道的雪野里流浪起来,在无穷无尽的路上与狗一道跋涉着,而且梦见了人们在生活、劳碌,最后像个男子汉一样死去。
第二天一早,离天亮还有几个小时,赶狗的人和警察就动身往道森去了。代表女王陛下的利益、替她掌握小百姓命运的当局,却不许这班邮差休息。一个星期之后,他们又到了斯图尔特河边,他们携带着沉重的邮件正要赶往盐湖地区。
不错,他们的狗又换成了一批新的,不过,那是狗。
人们本来指望能够停留几天,稍稍休息一下。而且,克朗代克又是北方的一个新地区,他们都指望能见识一下这座金砂似水,舞厅里狂欢不停的黄金城市。现在,他们却差不多和上次来的时候一样,一个劲儿烘着袜子,抽着他们的晚烟。不过,其中有一两个胆子大的,已经生了开小差的念头,他们正在考虑有没有可能越过人迹罕至的落基山,向东走,再经过麦肯齐山谷,走到契帕文地区——他们以前经常出没的地方。另外有两三个甚至决定在他们服役期满之后,一起从那条路回家,并毫不迟疑地立刻开始制定返乡计划,期盼着这次冒险行动能够成功,好似一个生长在城市里的人,希望能到森林里度一天假一样。
那个用獭皮换狗的人心里好像很不安,虽然他对这种谈话丝毫不关心。最后,他把马尔穆特·基德拉到一边,偷偷地跟他谈了一会儿。
普林斯好奇地看着他们,后来,情形更神秘了,他们竟然戴上帽子和手套,到门外去了。他们回来之后,马尔穆特·基德把称金子的秤放在桌上,称了六十盎司左右的金砂,放进那个怪人的口袋里。接着,赶狗的人的头目也参加了他们的秘密会议,他们和那个怪人谈妥了一项交易。
第二天,这一伙人沿着河往上走的时候,这个曾经拥有水獭皮的人却单独带着几磅食物,回道森去了。
等到普林斯问起的时候,马尔穆特·基德说:“我也搞不清是怎么一回事。总之,这个可怜的家伙总是有什么原因才不肯干了的——看起来,这对他还是一个很重要的理由,不过他不愿让别人知道。你当然知道,干这种差事就跟当兵一样,他已经签了工作两年的合约,现在要提前离开,唯一的办法就是用金子把自己赎出来。如果开了小差,他就不能继续留在这儿,可是他又像发疯似的想待在这一带。据他说,他一到道森,就下定了主意,可是他在那儿没有熟人。他身无分文,我是唯一和他说过两句话的人。因此,他就跟副总督谈了一下,并且说好,只要他能从我这儿拿到钱就办退役的手续——这就是说,他要跟我借钱。他说,他在年内可以还我,要是我愿意,他可以给我指一条发财致富的道路。他从来没到过那地方,可是知道那里有很多金子。
“听我说!唉,刚才他把我拉到外面,他快要哭了。他又是求,又是央告,还在雪里对我下跪,我只好把他拉起来。他像疯子似的说了半天。后来还赌咒,说他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已经劳累了很多年,现在要泡汤了,他可受不了。我问他是什么目的,他就是不肯讲。他只说,他可能会被安排在这条路线的另外一半跑来跑去,让他在两年之内回不了道森,这样,那就会太晚啦。我这一辈子,从来没见过如此伤心的人。当我答应借给他金子的时候,我又不得不把他从雪里拖起来。我跟他说,这笔钱算是我垫的一份股金好了。你认为他很愿意吗?完全不对,老兄!他赌咒发誓地说,他要把他找到的所有财宝全都送给我,让我富得连做梦也想不到,他说来说去,总是这么一套。平时,一个为别人的垫款而积年累月拼命的人,一旦得到了东西,总是连一半都舍不得付给投资的人的。普林斯,你记好了,这里面一定有什么道理,如果他继续留在这个地区,我们一定会听到他的消息的……”
“要是他不待在这一带呢?”
“那就算我好心没有得到好报,白白丢了六十盎司金子好啦。”
严寒随着漫长的黑夜到来了,太阳也沿着雪地南面的地平线玩起了捉迷藏的游戏,可是马尔穆特·基德的那笔垫款仍然毫无消息。后来,在一月初的一个阴寒的清晨,很多狗拖着几乘沉重的雪橇到了斯图尔特河下游他那所小木头房前。那个曾经拥有水獭皮的人来到了这里,和他一起来的还有一个人,那种身材,大概上帝现在也记不起来是怎样创造的了。人们只要谈到运气、胆量和一铲五百元的金砂,都会想起阿克赛尔·冈德森这个人,大家若是围着营火,讲到关于勇气、力量和剽悍的故事,也不会忘记这个人。而且,每当大家的谈兴低落下去,只要有人提起和他同甘共苦的那个女人,他们的话也一定会重新变得欢快起来。
正如前面所述,可能上帝在创造阿克赛尔·冈德森的时候,又想起了他们古代的手艺,按照洪荒时代的人把他塑造出来。他的身材魁梧,足足有七英尺高,穿着一身华丽的衣服,显示出一位黄金国王的身份。他的胸脯、脖颈和手脚都和巨人一样。他那双雪鞋,因为要负担三百磅重的骨头和肌肉,比别人的要长一码多。他那张粗线条的脸上,下巴肥大,一对浅蓝色的眼睛充满无所畏惧的神色。一看他这张脸就知道他是个只懂豪强霸道的家伙。他那结了霜的头发,黄得像熟透了的玉米缨子——衬托着他那张脸,犹如日光横扫黑夜,一直披到他的熊皮袄上。他在狗前面从窄路上摇摇晃晃地走过来的样子,隐约露出一种过惯了海上生活的人的习气。他拿狗鞭的把子敲马尔穆特·基德的门的神气,简直如同一个到南方打劫的北欧海盗,猛攻城堡的大门。
普林斯露出他像女人一样的胳膊,揉着烤面包的发面团,不住地瞟着这三位客人——三个这样的客人同时走进一个人的屋子,这可真是一生难遇的事情。那个怪人,马尔穆特·基德管他叫尤利西斯的那个家伙,仍旧吸引着他,但他最感兴趣的,还是阿克赛尔·冈德森和他的老婆。一天的旅行使她感到很疲倦,自从她丈夫获得了寒带的金矿矿苗发财之后,她的身体就在舒服的木房里变得衰弱了。她觉得很累,她如同一株娇弱的鲜花倚着墙似的,偎在她丈夫的宽阔的胸脯上,懒洋洋地回应着马尔穆特·基德的善意的取笑。她那深邃的黑眼睛,偶尔对普林斯瞟上一眼,就令普林斯情不自禁地激动起来。普林斯毕竟是一个男人,而且身体健壮,一连好几个月难得见到女人。还有,她的年纪比他大,又是个印第安女人,可是她与他见到过的那些土著的老婆都不一样:她出过远门——他从他们的谈话里知道她到过许多国家,还到过他的故乡英国,白种女人懂得的事情,她几乎全都懂,另外她还懂得许多女人不该知道的事情。她能够用干鱼做一餐饭,还能够在雪地上搭出一张床,但她故意逗弄他们,详细地描述着精致的筵席,让他们听到几乎快要忘记了的各种菜名,肚子里很不自在。她懂得麋鹿、熊同小蓝狐以及北方海洋里那些两栖动物的习惯,她对森林里和江河的事样样精通,无论人、鸟或者野兽在脆弱的雪面上留下什么痕迹,她都能一目了然。;普林斯还注意到她在看着他们的宿营规则的时候,露出赞赏的目光。至于说那些规则,是容易冲动的贝特斯某次一时兴起“发明”出来的,制定出来的,写得语气诙谐,文字简练。
普林斯老是在女人来之前,将它翻过来,对着墙,可是谁又能猜到这个土著女人会……算啦,反正现在已经来不及啦。
总之,阿克赛尔·冈德森的老婆就是这样一个人。她的名声,和她的丈夫一样,也传遍了整个北方。吃饭的时候,马尔穆特·基德以她老朋友的身份,毫无顾忌地逗着她玩,普林斯也摆脱了初次见面羞涩的拘谨,跟着取笑。她虽然寡不敌众,嘴里却一点也不认输。至于她的丈夫,他由于口才不灵,不敢插嘴,只好为她喝彩助阵。显然,他因自己的妻子感到格外自豪,从他的每一个眼神,每一个动作里,都可以看出她在他的生活里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那个用獭皮换狗的人只顾一声不响地吃饭,在这场热闹的会战里,他被大家遗忘了,还没等到别人吃完,他早已退席,走到外面跟狗待在一块了。不过,他一走,他的伙伴们也马上戴上手套,穿上皮外衣,跟着到了门外。
当时,已经有很多天都没有下过雪,雪橇沿着冻得很坚硬的育空路滑去,就跟在光滑的冰上一样不费力。尤利西斯驾着第一乘雪橇,普林斯和阿克赛尔·冈德森的老婆驾着第二乘,马尔穆特·基德和那位黄发巨人就驾着最后一乘。
“这只是一种预感罢了,基德。”冈德森说,“不过我倒觉得这件事很可靠。他从来没到过那儿,可是他说得让人很信服,还让我看了一张地图。几年以前,我在库特奈[加拿大西南,靠近美国的一个城市。
]一带就听人谈到过这张图。我本来想邀你一起去,但他是个怪人,他说得很明白,只要有别人插嘴,他就立马散伙。可是,等我回来之后,我会让你第一个知道,我会把邻近的矿给你,还要把筹建城市的地基分一半给你。
“不!不!”他叫了起来,由于基德要打断他的话。“这是我的事,在事情没办好之前,我也需要另外有个人帮我出出主意。如果这件事靠得住,嘿,老伙计,那可是第二个克利普尔河啊,你听见了吗?第二个克利普尔河[美国科罗拉多州的一个金矿区。
]!你知道,那是石英金矿,可不是矿砂呀。如果我们干得漂亮,我们能把整个矿都弄到手——那得值几百万,几千万啦。这地方,以前我就听人说过,你当然也听人说过。我们要建一座城市——雇几千工人——开一条水道——轮船航线——大规模的运输生意——开往上游的小火轮——或许,我们还要勘测一条铁路——一些锯木厂——发电站——而且,我们还要有自己的银行——商业公司——辛迪卡——嘿!在我回来之前,你可别对人说呀!”
在这条路通过斯图尔特河口的地方,雪橇停了下来。一片茫无边际的冰海,伸向谁也看不见的东部。他们把捆在雪橇上的雪鞋解下来了。阿克赛尔·冈德森和他们握过手之后,就走到了最前面,他那双巨大的带有蹼足的雪鞋,在鹅毛似的雪里,足足沉下去半码多深,把雪压得结结实实的,让狗不至于陷在雪地里打滚。他的妻子跟在最后一乘雪橇后面,她在使用这种笨重的雪鞋的技术上,看得出是经过长期训练的。愉快的告别声打破了寂静,狗汪汪地叫着,那个用獭皮换狗的人,用鞭子教训着一条竟敢进行反抗的拉橇狗。
一个小时之后,这队雪橇好似一枝黑铅笔,在那张雪白的大纸上拉出了一条长长的直线。
二
好几个星期以后,有一天晚上,马尔穆特·基德和普林斯找到一张从旧杂志上撕下的纸,正在研究那上面的棋谱。基德刚从他的波纳扎矿山上回来,准备先休息一下,为即将到来的长长的猎鹿季节做好准备。普林斯几乎在河道和雪路上度过了整个冬天,也十分想在木屋里享一个星期的福。
“把黑骑士跳上去,将一军。不行,没有用。你看,下一步……”
“为什么要让卒子进两步呢?应该用它来换子,只要吃了主教……”
“等等!那样走会留下一个漏洞,而且——”
“不会的,万无一失,走上去!你瞧吧,这样走一定行。”
这盘棋很好玩,因此,外面敲了两下门,马尔穆特·基德才说了声“进来”。
门被推开了,有个家伙摇摇晃晃地走进了小木屋。普林斯迎面一看,不由得跳起来。他那双吓昏了的眼睛,使得马尔穆特·基德急忙转过身去,别看他经历过不少险事,这一次连他也吃了一惊。那个家伙盲目地蹒跚着朝他们走过来。普林斯侧着身子慢慢往后退,直到摸到了那个挂着他的手枪的钉子。
“我的天!这是什么家伙?”他小声地问马尔穆特·基德。
“不知道。看样子像是一个冻僵了的家伙,没吃过东西。”基德一边回答,一边朝对面溜过去。当他关好门回来,他又警告道,“小心!这家伙也许疯了。”
那家伙走到了桌子面前。油灯的亮光照在它的眼睛上。它很高兴,发出可怕的咯咯声,显示它很快活。然后,这个人——原来它是个人——猛地向后一跳,束紧皮裤,开始唱起一首船夫曲,这是水手们转动着绞盘,在海浪震耳的时候唱的:
美国船,顺流而下,
能干的小伙子呀!拉呀拉!
你想知道船上的船长是谁吗?
能干的小伙子呀!拉呀拉!
他就是南卡罗莱纳的江奈生·琼斯,
拉呀拉!能干的……
他突然不唱了,像狼一样嗥了一声,踉踉跄跄地扑向放着熏肉的搁板。他们没能来得及将他拦住,他的牙齿已经咬进一块生腌肉里了。他和马尔穆特·基德凶猛地争夺起来。不过,他那股疯力气来得快,去得也快,他乖乖地交出了已经抢到手的腌肉。基德和普林斯把他架到一张凳子上,于是他伸开四肢将大半个身体趴在了桌子上。
一小杯威士忌酒使他打起了精神。马尔穆特·基德把一罐糖放到他跟前,他已经能用匙子去舀糖了。后来,等到他的胃口满足了,普林斯就一边哆嗦着,一边递给他—杯淡牛肉茶。
这个家伙的眼睛里流露着一种阴沉的、疯狂的神色,他每吃一口,这种光芒就一亮一暗。他脸上的皮肤已经很少了。因此,这张脸异常凹陷、瘦弱,简直很难说这是一张人类的面孔。一次次的严寒把他的脸冻坏了,第一次冻伤还没有完全好,新的冻伤又在那上面结了一道疤。表面又干又硬,颜色黑紫,还有好几条深深的锯齿形裂痕,露出红肉。他的皮衣又脏又破,一边的毛已经焦了,有些地方甚至被烧光了,说明他曾经在火上躺过。
马尔穆特·基德指着他那件被日光晒黑了的皮衣上割成一条一条的地方——恐怖的饥饿的标志。
“你——是——谁?”基德慢慢地问,每一个字都说得十分清楚。
那个人似乎没有意识到他的问话。
“你是从哪儿来的?”
“美国船,顺流而下。”他声音颤抖地说了一句,算是答复。
“没问题,这个要饭的一定是顺着河下来的。”基德一边说,一边伸手去摇他,想让他回答得明白些。
基德刚碰到他,他就尖叫了一声,一只手拍着腰部,显然是因为疼痛。然后他慢慢地站起来,把半个身子靠着桌子。
“她笑我——就这样——她的眼睛里带着憎恨,她——不——肯——来。”
几乎听不见他的声音了,身子朝后倒下去,那时马尔穆特·基德抓住他的手腕,叫道:“谁?谁不肯来?”
“她,恩卡。她笑我,打我,这样,又这样。后来——”“嗯?”
“后来——”
“后来怎么样?”
“后来她就安静地睡在雪里,躺了很久。现在,她还——还——躺在——雪里。”
两个人无助地彼此对视着。
“究竟是谁在雪里?”
“她,恩卡。她愤愤地瞧着我,后来——”
“嗯,嗯。”
“然后,她举起了刀子,这样,一下,两下——可是她没有力气。我一路上走得很慢。那地方有很多金子,很多金子。”
“恩卡在哪儿?”从马尔穆特·基德所能听懂的话来看,也许她就在离他们一里左右的地方,快要死啦。他使劲地摇着那个人,一再问他,“恩卡在哪儿?恩卡是什么人?”
“她——在——雪——里。”
“往下说!”基德使劲地握紧他的手腕。
“所——以,我——本来——也——想——在——雪——里,可——是——我——有——一——笔——债——要——还。它——很——重——我——有——一——笔——债——要——还,一——笔——债——要——还——我——有——”他那断断续续一个字一个字的述说停住了,他的手摸到旅行袋里,掏出一个鹿皮口袋。“一——笔——债——要——还——这——五——磅——金——子——垫——款——马——尔——穆——特——基——德——我——”他的头筋疲力尽地伏在了桌子上,马尔穆特·基德再也不能把他扶起来了。
“他是尤利西斯。”他安静地说,一边把那袋金子扔到桌子上。“看起来,阿克赛尔·冈德森和那个女人都玩完啦。来,让我们把他抬到床上,盖上毯子。他是个印第安人,他会脱离险境的,另外还会向我们详细讲述这起事件的来龙去脉。”
等到他们把他身上的衣服割下来的时候,只看见他右边的胸口上,有两处没有愈合的刀伤,伤口已经变硬了。
三
“我将以我自己的方式来告诉你们一切,我想你们会了解的。我要从头说起,谈谈我自己和那个女人,以后,还要谈谈那个男人。”
这个用海獭皮换狗的人往火炉靠近了一点,正像一个曾经被剥夺了烤火权力的人,害怕普罗米修斯的这份礼物[希腊神话,普罗米修斯从天上偷来火种,送到人间。
]会随时不见一样。马尔穆特·基德挑亮油灯,将它挪了个位置,让它可以照在讲故事的人的脸上。普林斯也把身体从床边挪过来,和他们凑在一起。
“我叫纳斯,是一个酋长,也是一位酋长的儿子。我是在日落之后,日出之前,在黑压压的大海上,出生在我父亲的皮船里的。那天,整整一夜,男人不停地划桨,女人把冲到我们船上的浪泼出去,我们和暴风雨搏斗。发咸的浪在我母亲的胸口上结成了冰,等到浪退了,她的呼吸也随即停止了。可是我——我一直在狂风暴雨中喊叫着,然后活了下来。
“我们住在阿卡屯……”
“哪儿?”马尔穆特·基德问道。
“阿卡屯,那个地方属于阿留申群岛。阿卡屯这个岛,比契格尼克岛远,比卡尔达拉克岛远,而且比乌尼马克岛还远。我刚才说过,我们住在阿卡屯,在大海当中,世界的边缘。我们在盐海里捉鱼,捉海豹和海獭。我们的家都是连在一起的,房子建在树林旁边,黄黄的沙滩中的一长条岩石上,沙滩上放着我们的皮舟。我们的人数不多,世界也很小。我们东面有几座陌生的岛——都跟阿卡屯一样,所以我们认为全天下都是岛屿,而且对此并不在意。
“我和我族里的人不一样。在海边的沙滩上有一条船,只剩下几根弯曲的船骨和几块被浪冲翘了的船板,可是我的族人从来也没有造过这样的船。我还记得,在那三面临海的岛端,有一株整齐、挺拔、高大的松树,也是我们岛上以前所没有的。听说从前有两个男人来到那地方,转来转去,从天亮看到天黑,一连待了许多天。这两个人就是坐着那条在沙滩上碎成片的小船从海外来的。他们长得和你们一样白,身体虚弱得正像海豹逃走后只好空手回家的打猎的小孩子。这些事都是老人跟我说的,他们是从自己的父母那儿听来的。开始,这两个陌生的白人不喜欢我们的生活习惯,但当他们吃了鱼和油,身体就强壮起来了,而且变得十分凶猛。以后,他们各自造了一幢房子,娶了我们最好的女人,日子一久,也都生了孩子。就这样,其中的一个孩子就成了我父亲的父亲的父亲。
“我刚才讲过,我和我族里的人不一样,因为我有那个从海洋上来的白人的强壮的外来血统。据说,在这两个白人到来之前,我们另有一套规矩,可是这两个人既凶猛,又喜欢争吵,他们老是跟我们族里的人打架,直到没有一个人敢跟他们打架为止。于是,他们就自封为酋长,并且废除了我们以前的法规,为我们定下了新规矩,规定男人是他父亲的儿子,而不像我们以前那样,规定为他母亲的儿子。他们又规定,头一个儿子有权继承他父亲的所有财产,他的弟弟和姐妹都要自谋生计。他们还给我们定了一些其他的规矩。他们教我们用新方法去捕鱼杀熊,我们森林里的熊真是多得不得了。同时,他们还教导我们贮存下大量的食物,以防饥荒。这些,全都是好事。
“不过,等到他们当上酋长,无人敢触怒他们的时候,这两个外来的白人就互相打起来了。其中有一个,也就是我遗传了他的血统的那个人,当时便用刺海豹的渔叉,朝另外一个人身上扎进去有一胳膊深。后来,他们的孩子们接着打来打去,然后再由他们的孩子的孩子接下去。他们之间的仇越来越深,经常彼此伤害,甚至到了我这一代也是这样,因此每一家只有一个人能够传宗接代。我这一家,只剩下我一个人,那一家只有一个女儿,就是恩卡。她跟她母亲住在一起。有一晚,她的父亲和我的父亲出去打鱼,没有回来。后来,他们被大潮冲上了沙滩,两个人还是紧紧地扭在一起。
“人们一直感到惊奇,因为我们两家的仇恨是这么深。上了年纪的人都一边摇头,一边说,等到她养了孩子,我也有了孩子,这个仗还是要打下去的。他们在我小时候就对我说过这话,后来,我也相信了这些话,把恩卡当作仇人,以为她以后当了母亲,她的孩子一定会和我的孩子打架。我天天想着这些事,到了我长成一个小伙子的时候,我就问他们为什么一定要弄到这个地步。他们回答说:‘我们不知道,只知道你们的祖先都是这样做的。’我觉得很奇怪,死去的人打过的仗居然要让后代接下去再打,这样的事实在没有什么道理。可是大伙都说非这样不可,而那时候我还是一个小伙子。
“于是,他们就说,我一定要赶紧结婚,这样,我的孩子就能比她的孩子先长大,先长得结实起来。这种事很容易做到,因为我是酋长,为了我祖先的功绩和他们制订的规矩,还有我自己的财产,大家都很尊敬我。无论哪个姑娘都愿意嫁给我,可是我发现没有一个姑娘令我满意。于是老年人和那些姑娘的母亲都催我要赶紧,因为当时已经有很多猎人正在向恩卡的母亲提出大宗聘礼,如果她的孩子比我的孩子先长得强壮,我的孩子肯定性命不保。
“可是,我还是没有发现一个令我满意的姑娘,直到有一天黄昏,我打鱼回来。当时,太阳正向西沉,低落的阳光迎面照着我的眼睛,风很顺,几只皮舟顺着雪白的浪花飞驰而来。忽然,恩卡的皮舟从我身边驶过,她看了我一眼,她的头发飘动,如同一朵黑云,脸蛋被浪花弄得湿淋淋的。我刚才说过,我的眼前当时一片阳光,我还很年轻,可是不知怎的,我就都明白了,我知道这是情投意合的表示。等到她催舟向前,划了两桨的时候,她又回头看了我一眼——那种看人的样子,只有恩卡这样的女人才有——于是我知道这又是那种表示。
我们破浪催舟,飞快地超过了那些慢腾腾的大皮船,把它们远远地丢在后面,这时候,大伙都给我们喝彩。她飞快地划着桨,我的心如同一片满帆,可是,我没有追上她。后来,风加了一把劲,在海面上掀起一片白茫茫的浪花,船像海豹一样在波涛上飞驰,我们就在澎湃声中,迎着海面那道金色的阳光,飞奔而去。”
纳斯弯着腰,半个身体脱离了凳子,做成一种划船的姿势,好像又在比赛似的。他像是从炉子后面,看到了那只颠簸的皮舟和恩卡的迎风飘扬的头发。他的耳朵里仿佛听见了风声,鼻子里也闻到了海水的咸味。
“可是她到岸了,她跑上沙滩,一路大笑,跑回她母亲的房子。那天晚上,我有了一个伟大的想法——一个不愧为阿卡屯全体人民的领袖的想法。于是,等到月亮上来了,我就走到她母亲的房子前面,看了看雅希—奴希堆在她门口的那些货物——这是雅希—奴希的聘礼,他是一个强壮的猎户,一心想做恩卡的孩子的父亲。
“另外还有几个年青人也曾将他们的东西堆在那儿,但是后来都自动地搬回去了,而且每一个年青人堆的东西,都比前一个小伙子堆得要多一些。
“我对着月亮和星星大笑起来,然后回到我自己储存财产的房子里。我来回搬了几趟,直到我堆下的东西比雅希—奴希的那堆高出一只手。那里面有晒干的和熏的鱼,四十张海豹皮和二十张毛皮,而且每张皮都是扎好口,装满了一大肚子油,另外还有十张熊皮,那是春天熊出来的时候,我在森林里打到的。那里面还有玻璃珠子、毯子和红布,都是我跟住在东面的人换回来的,而他们又是向居住在更东边的人交换来的。我看着雅希—奴希的那堆东西,不由大笑起来,因为我是阿卡屯的首领,我的财产比我那些年青人的财产都多得多。我的祖先曾经立下丰功伟绩,定下了许多规矩,使他们的名字在人们口里永远流传。
“就这样,当天亮后,我走上了海滩,从眼角里斜瞟着恩卡的母亲的房子。我的聘礼仍然原封不动地堆在那里。很多女人都在笑,还偷偷地彼此谈论。我觉得很奇怪,因为从来没有谁出过这么多聘礼,当天夜里,我在那一堆东西上又添了许多东西,还在它旁边放了一条从未下过海的、削得特别好的皮舟。但第二天它仍然堆在那儿,任凭所有的人把它当作笑谈。恩卡的母亲可真刁滑,我气坏了,我不能当着我族人的面受这样的羞辱。因此,那天晚上我又加了很多东西,让它变成很大的一堆,而且我还把我的大皮舟也拖了过去,这条船足以抵得上二十条皮舟。于是,到了早晨,那堆东西就不见了。
“然后,我就准备结婚,为了婚宴上丰盛的食物和待客的谢礼,连住在海东面的人都来了。恩卡比我大四个太阳——这是我们计算年龄的方法。我不过是一个毛头小伙子,但是我是酋长,又是酋长的儿子,所以也不成问题。
“但是,有一只船在海面上露出帆来,随着一阵阵猛烈的风势,帆看起来越来越大了。它的排水口里正在流着水,船上的人们正手忙脚乱地拼命开动抽水机。船头上站着一个十分魁梧的男人,正在一边注视水的深浅,一边发出命令,声音跟打雷一样。他的淡蓝色眼睛跟海水一样,头发就像海狮的鬃毛,颜色黄黄的,好像南方人收割的稻草,又像是水手用来编绳子的马尼拉黄麻。
“在前几年里,我们也见过不少从远方来的大船,但只有这一只到阿卡屯来靠岸。宴会散了,女人同小孩都逃回家里,我们这些男人全都张好弓,拿好长矛,只等那伙人来。但是,当船头碰到了沙滩,那些陌生人并没有在意我们,他们只顾忙着做他们自己的事。海潮一退,他们就把这只双桅帆船倾倒过来,补好船底的一个大洞。于是,女人们也渐渐回来了,宴会又重新进行。
“等到涨潮的时候,那些海上的流浪汉将他们的纵帆船在深水区抛下锚,然后走到我们中间。他们带来了一些礼物,模样也很和气,所以我们给了他们几个座位,而且我跟对待所有的客人一样,照样慷慨地给了他们纪念品,因为这是我结婚的日子,我又是阿卡屯的酋长。那个头发如同海狮的鬃毛的男人也来了,他长得又高大、又结实,让人觉得好像他的脚一踏下去,地面就会震动起来。他交叉着两只胳膊,总是直勾勾地盯着恩卡,直到太阳落山,星星出来,他才回到他的船上去。他一走,我就拉着恩卡的手,把她领到我自己家里。客人们在我家里又唱又笑,那些女眷都来取笑我们,就像妇女在这时的那种样子。但我们并不在乎。后来,大家就丢下我们两个,回家去了。
“热闹的声音还没有散尽,那个海上流浪汉的首领就走进了我的家门。他带来了几个黑瓶子,我们一起喝着瓶子里的东西,弄得很快活。要知道,当时我年纪还很轻,又一向住在世界的边缘。所以,我就喝得血如火烧,我的心轻飘飘的,像是从浪头上飞到悬崖的泡沫。恩卡一声不吭地坐在角落里一堆堆的皮子上,她的眼睛睁得很大,仿佛有些害怕。那个头发如同海狮的鬃毛的人,直愣愣地看了她很久。后来,他手下的人就带着一捆捆的货物进来,他把这些货物堆在我面前,都是阿卡屯岛上所没有的东西。那里面有大大小小的枪,有火药、子弹和炮弹,有明晃晃的斧头和钢刀,灵巧的工具,还有很多陌生的东西,都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他比着手势告诉我,这些东西全是我的。当时我就想,他这么大方,一定是个了不起的人。可是接着他又比起手势,要恩卡乘着他的船跟他一起走。
“你们听明白了吗?——他要恩卡乘上他的船跟他一起走。我祖宗的血一下子就火辣辣地涌上来了,我拿起长矛投向他,想要把他刺穿。可是瓶子里的那种鬼东西早已夺走我胳膊的力气,他抓住我的脖子,就这样,把我的头朝房间里的墙上乱撞。我被他撞得有气无力,犹如刚出世的娃娃,两条腿再也站不住了。那个人把恩卡拖向门口的时候,恩卡尖声地叫着,用手乱抓屋里的东西,弄得那些东西在我们周围倒了一地。后来,他用那双大胳膊将她抱起来,恩卡就扯他的黄头发,但他反而哈哈大笑,笑得像是发情期的大雄海豹一样。
“我爬到海滩上,招呼我的族人投入战斗。只有雅希—奴希是个真正的男子汉,可是那些人用桨打他的头,一直打到他脸朝下,趴在沙滩上,一动不动了才停。接着,他们就扯起帆,唱着歌,趁着顺风开走了船。
“人们都说这样也好,因为今后在阿卡屯,再也不会有打仗流血的事了,可是我一句话也没说,直到月圆那天,我就把鱼和油装上我的皮舟,动身往东边去。我见过很多岛还有很多人,到了这时候,我这个生长在世界边缘的人,才知道世界原来这么大。我比着手势和他们说话,可是他们既没有看见过一艘双桅纵帆船,也从未见过那个头发如同海狮鬃毛的人,他们总是指着东面。我睡在各种古怪的地方,吃着各种稀奇的东西,遇见各种陌生的面孔。很多人都笑我,把我当成疯子,不过有时候,有些老年人会让我面向阳光,给我祝福。还有一些年青的女人,当她们向我问起那只外来的船、恩卡和那些航海的人的时候,眼睛都有些湿了。
“就这样,我穿过了风大浪急的海面,穿过疯狂的暴风雨,来到了乌纳拉斯卡岛。那里有两只双桅帆船,不过全不是我要找的那只。接着,我就再往东走,世界变得越来越大了,但无论是在乌纳莫克岛,科迪亚克岛,还是阿托格纳克岛,都没有那只船的消息。有一天,我到了一个多岩的地方,那里有很多人在山里掘了好几个大洞。那儿也有一只双桅帆船,不过也不是我要找的那只,人们正把他们挖出来的石头装满船舱。我觉得这种事简直是小孩子干的事,因为世界上到处都是岩石,但他们给我东西吃,还逼着我做事。等到船吃水深了,船长给我钱,让我走,我问他要到哪儿去,他指着南面。于是我做了个手势,表示我愿意跟他一起走,起初,他只是笑,后来因为船上缺人,他就让我在船上帮着做事。这样一来,我就学着他们的模样说话,帮他们拉锚索,在突然起风的时候去卷起绷硬的帆,并且轮班掌舵。不过这也没什么奇怪,因为我先辈的血统和这些航海人的血统是一样的。
“我本来以为,只要我到了他那一族人中去,要找到他就容易了,有一天,我们望到了陆地,我们的船就穿过海峡,驶向港口,我本来想,这里的双桅帆船也许只有我手上的指头那样多。可是沿着码头一连几里路,它们塞满了港口,多得简直就像小鱼一样,我走到这些船上去打听那个头发像海狮鬃毛的人的时候,船上的人都笑起来了,他们用不同民族的话来回答我。我这才明白他们是从天涯海角来的。
“于是我走进市区,看着每一个过路人的脸。可是人多得像是游到浅滩上的密密麻麻的鳖鱼,数也数不清。喧嚣的声音弄得我耳朵也聋了,那种乱哄哄的情景,搞得我头昏脑涨。就这样,我继续往前走着,穿过在温暖的阳光下回荡着歌声的地方,穿过堆满庄稼的富饶的平原,还经过了许多偌大的城市,那里有很多男人过着女人般的生活,他们嘴里全是假话,只贪图金子,良心都是漆黑的。但这时候在阿卡屯岛上,我的人却在打猎捕鱼,快快活活,以为世界不过是一片小小的天地。
“可是,恩卡捕鱼回家时看我的那种眼神,我永远也忘不了,我知道,到了时候,我会找到她的。以前,她时常在朦胧的夜色里,到幽静的小路上散步,有时还引得我穿过晨露沾湿了的茂密的草地追逐她,从她眼睛里看到默默相许的神色,也只有恩卡这样的女人才会有这样的神色。
“我一路流浪,经过了上千个城市。有的人十分和气,还给我东西吃,有的人就笑我,还有一些人骂我,可是我咬定牙根,一声不响,只是慢慢地走在陌生的路上,看着种种陌生的景色。有时候,我,一个酋长,又是酋长的儿子,居然为人做苦工——为那种言语粗鲁,心肠似铁的人做苦工,他们从同胞的血汗和痛苦里榨取金子。但是,我仍然打听不到我要找的那个人的消息,直到我像归巢的海豹又回到了海上,才有了一点音信。不过这是在另外一个港口,在一个位于北方的国家得到的。我在那里听到了一些关于那个黄头发海上流浪汉的粗略的传闻。我才知道他是个捉海豹的,当时正在海上航行。
“因此,我就跟几个懒惰的西瓦希人,一块儿乘上一只猎海豹的双桅帆船,沿着他那条不留痕迹的路线到北方去,因为那里正是捕捉海豹的好季节。我们又累又乏地在海上度过了好几个月,谈论了很多船队的消息,而且听说了许多关于我要找的那个人的野蛮行为,可是从来没有在海上遇见过他。我们继续向北,直到普里比洛夫群岛,在那里的沙滩上杀死了成群的海豹。我们把它们搬上船的时候,它们的身子还是热的,我们一直往船上装,直到船上排水口流出来的都是油同血,没人能在甲板上站得稳为止。接着就有一条开得很慢的轮船来追赶我们,用大炮向我们开火。但我们扬起了船帆,直到海浪冲上我们的甲板,把甲板冲洗得一干二净,于是,我们的船就消失在大雾里了。
“据说,就在我们吓得心惊胆战,飞快逃跑的时候,那个黄头发的海上流浪汉正好开到普里比洛夫群岛,径直开进了那里的工厂,一边叫他手下的一部分人扣住公司里的职工,一边叫其他的人从仓库里搬出一万张生皮装上他那条船。我说过,这是听别人说的,但我相信是真的。我虽然在沿海的航行里从来没遇到过他,但北方的海洋上却传遍了他那些野蛮恐怖的行径,以至于三个在那里有领地的国家,都派出船只来捉拿他。
我还听到了关于恩卡的消息,因为很多船长都对她十分称颂。她总是跟那个家伙待在一起。听他们说,她已经习惯了他那种人的生活,而且很快乐。可是我比他们明白——我知道她的心还是倾向于阿卡屯的黄沙滩上她自己的同胞。
“因此,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我又回到了那个海峡旁边的港口,一到那儿,我就听说他已经横渡大洋,到俄罗斯海南边的温暖地区东岸捉海豹去了。这时候,我已经成为一个水手,就跟他那族的人乘船出发,追踪着他去捉海豹。那个新地区没有很多船,整整一春,我们的轮船都航行在海豹群的旁边,把它们向北方赶。后来,母海豹怀了孕,全游到了俄国沿海,我们的人就抱怨起来,害怕了。因为那里经常下雾,乘小船的人每天都失踪好几个。水手们都不干了,船长只好沿原路返回。但我知道那个黄头发的海上流浪汉是不会害怕的,他会跟在海豹群附近,一直追随到很少有人去的俄罗斯群岛。于是我就在黑夜里,趁守望的人在船头甲板上打盹的间隙,解开了船上的一只小艇,独自朝那个温暖的长岛划去。我一路向南划,去与江户湾[即日本的东京湾,江户系旧名。
]附近的人汇合,他们也是天不怕地不怕的野家伙。吉原的姑娘个子很小,皮肤光洁得如同钢,十分漂亮。可是我不能在那里停留,因为我知道恩卡肯定是在北方海豹巢穴附近的海上颠簸。
汇聚在江户湾的人来自天涯海角,他们不信神,也没有家,乘的船都挂着日本旗。我跟着他们一起,到了富饶的铜岛的海岸,我们的船舱里皮子堆得很高。直到我们准备要走的时候,在那片沉寂的海面上,还是一个人也没有看见。后来,有一天,一阵狂风吹散了大雾,有一只双桅帆船正在匆匆向我们驶来,它后面有一艘烟囱里冒着浓烟的俄国战舰在对它紧追不放。我们张满帆,趁着横扫过来的风飞逃,那只双桅帆船却越来越近,因为我们每前进两英尺,它却可以追过来三英尺。在那艘纵帆船的船尾,站的正是那个长着一头海狮鬃毛的家伙,他正按着横木压住帆,精力充沛地笑着。恩卡就在那儿——我一眼就认出是她——炮火开始从海面上飞过来,他就把她送下舱去了。
我刚才说过,我们前进两英尺,它却能够追过来三英尺,直到它被浪一掀起来我们就看见了它的绿色的舵——在身后飞来的俄国人的炮弹中,我突然忍不住流下了眼泪,我一边掌着舵,一边咒骂着。因为我们明白,他有心要追赶我们,趁我们被捉住的时候逃跑。我们的桅杆被轰倒了,我们如同受伤的海鸥一样在风中乱转,他就一直往前驶去,驶出水平线外——他和恩卡。
“我们也没办法啊!刚剥下的皮本来就能说明一切。于是他们把我们押到一个俄国港口,然后又押到一个荒芜的地方,逼着我们在矿里挖盐。所以,有的人就死了,还有……还有几个总算没死。”
纳斯拿开他肩膀上的毯子,露出身上扭曲的肌肉,分明是被鞭子抽出的一道道伤痕。普林斯连忙替他盖好,因为看见了难受。
“我们在那儿熬了许久,有时也有人往南边逃,但他们总是又被抓了回来。因此,等到我们这些从江户湾来的人在夜间动起手来,从那些保卫手里夺了枪后,我们一路向北逃去。那片地方很广阔,有潮湿多水的平原,还有许多大森林。天冷以后,地上的雪很深,谁也认不得路。我们在辽阔无边的森林里,疲惫不堪地走了好几个月——那种情景,现在我也记不得了,因为那个地方几乎没有什么食物,我们就躺着等死。最后,我们还是走到了寒冷的海边,不过,只剩下三个人见到了大海。一个是从江户来的船长,这一带大陆的地形,他脑子里都有概念,他还知道人们在哪里的冰面上能够从这片大陆到另外一片大陆。他于是带着我们走——因为路太长,也不知走了多久——直到只剩下了两个人。等我们走到了那个从冰上渡海的地方,我们遇到了五个陌生人——当地的土人,他们有很多狗,还有许多皮子,可是我们很穷,什么也没有。所以,我们就在雪地里和他们打架,后来,他们都被打死了,那个船长也死了,狗同皮子都是我的了。接着,我就从冰上渡海,但冰已经碎了,我曾经一度在海里漂流,直到一阵强大的西风把我刮上了岸。然后我就到了高洛温湾,帕斯提里克,以及那个神父那里。接着我就向南,向南,走到我第一次到过的那个阳光温暖的地方。
“可是,海洋里再也没有什么收获了,出去捉海豹的人,利润小,风险大。船队都解散了,那些船长和水手,都没法告诉我那个人的消息。因此我就离开了永不安宁的海洋,到树木、房子和群山永远保持不动的陆地上去奔波了。我走得很远,也学会了很多事情,甚至连读书写字也会了。我觉得,这样也好,因为我知道恩卡一定也学会了这些东西,有朝一日,到了那个时候……我们……你们肯定明白,到了那个时候。
“我四处流浪,犹如小渔船一样,只能迎风张帆,却没有舵。但我的眼睛和耳朵随时都在注意看,注意听。我常常走进那些游历过很多地方的人中间,因为我知道,只要他们见过我要找的那两个人,他们一定会记得。后来,我碰到一个刚从山里出来的人,他有几块矿石,那里面嵌着许多跟豆子一样大的金粒,他非但听人谈到过他们,而且见过他们,还认识他们。据他说,他们发了财,就住在他们从地里挖金子的那个地方。
“那地方很荒凉,而且很远,我最后还是走到了那个躲在大山中间的露营地。那儿的人白天黑夜都在干活,不见天日。不过时机未到。我倾听着那些人的谈话,他已经走了——他们已经走了——到英国去了。据说,他们是去找几个有钱的人来一起组织公司。我看见了他们住过的房子,那差不多就像是一座古老的王宫。晚上,我从窗户里爬进去,想看看他对她究竟怎么样。我从一个房间走到一个房间,觉得只有国王和王后的生活才是这样,一切都好极了。他们都说,他对她就像王后一样,很多人都奇怪,不知道她究竟是哪一族的人,因为她带着外来的血统,跟阿卡屯的女人不一样,谁也不知道她是怎么一回事。不错,她是王后,不过我是酋长,并且是一位世袭的酋长,为了她,我付出了无法估量的皮子、船和玻璃珠子。
“不过,何必说这么多呢?我是一个水手,我知道船在海里航行的路线。我追踪到英国,然后又到过其他几个国家。有时候,我从别人嘴里听到了他们的消息,有时还会从报上看到他们的消息,可我还是一次也没有遇见过他们,因为他们的钱很多,走起路来也快,我却是个穷光蛋。后来,他们也倒了霉,有一天,他们的财产犹如一缕青烟似的溜走了。当时,报纸上满版地刊登着这件事,可是之后又只字不提了。所以我知道他们一定又回到了那个可以从地里掘出更多金子的地方。
“现在,他们变穷了,也被世上的人抛弃了。所以我走过一个又一个营地,甚至到了北方的库特奈一带,我在那里得到了一些没用的线索。他们到过那儿,但已经走了。有的说往这边走了,有的说往那边去了,还有一些人又说他们已经到育空河一带去了。因此,我有时往这儿走,有时往那儿走,一直到处走,一直走到我似乎对这个广阔无边的世界感到厌烦起来。不过,我在库特奈一带曾经跟一个西北的土人一起赶路,那条路又坏又长,他忍不住饥饿的折磨,觉得还是死了算了。他曾经从一条没人走过的路翻山越岭,走到育空河一带。当时,他知道死期快要到了,就给我一张地图,并且把秘密的地方告诉我,他指着上帝发誓,那里有大量的金子。
“那以后,所有的人都涌向北方。我是个穷人,只得卖身给别人赶狗。其他的事情你们都知道了。我在道森遇见了他们俩,恩卡一点也认不出我,因为当初我不过是一个小伙子,而她现在生活得又那么阔气,所以她也没空去想我这个为她付出了那么多的人。
“可不是吗?你帮我提前脱离了苦役。我回过头去,要按照我自己的方式去做,因为我已经等了很久,现在既然抓到了手,我也不忙在一时。我刚才说过,我打算把这件事按我自己的方式去做,因为我回味着我一生的经历,想起我看到的和经历过的一切,还记起了在俄罗斯海边的无边森林里,我如何受冻挨饿。你们也知道,我带着他向东走——他和恩卡——往东走,那地方,去的人多,回来的却很少。我要把他们带到那白骨和带不走的黄金堆在一起、人们咒骂的地方。
“那条路很长,而且没有人走过的痕迹。我们的狗很多,它们吃得也多,我们的雪橇不可能把春天以前所需的东西全都带上。我们必须在河水解冻之前赶回来。因此,我们就把粮食藏在沿途的各个地方,让雪橇的负担少一些,在回来的路上不会被饿死,在麦克奎森住着三个人,我们在他们附近搭了一个藏食物的棚。走到马育,我们又搭了一个,那儿有十二个佩利人在打猎宿营,他们是翻过南面的分水岭到这里来的。从此,我们再往东走,就看不见人了,那里只有沉睡的河流、沉默的森林和北方的辽阔雪野。我刚才说过,这条路很长,但没有人走过。有时候,我们辛苦了一整天,也只是走了八里到十里路。晚上,我们睡得如同死人一样。他们做梦也想不到我是纳斯,阿卡屯的首领,要报仇雪恨的人。
“这时候,我们搭的粮食棚比从前小了,到了夜晚,我会毫不费力地再顺着我们开过的路线回到那里,把它变个样,让人看了觉得东西已经被黑獾偷走。这种事做起来一点也不难。而且还有那种容易掉进河里的地方,水势非常凶猛,冰只是薄薄地结在河水表面,底部的那层冰一直受着水的冲刷。我走到这么一个地方,我赶的雪橇连狗一起掉下去了,这对他和恩卡,当然是倒霉的事,不过以后再也没发生过这种事。那乘雪橇上的粮食很多,狗也是最强壮的。可是他因为自己精力旺盛,反而大笑起来,从此,他就只用很少的粮食喂剩下的那几条狗。后来,我们就切断缰绳,把它们一个个地拉出来,喂给它们的伙伴。他说,这样我们回家的时候就轻松多了,我们可以一路步行从这个粮窖吃到另一个粮窖,不用狗和雪橇了。这倒是真的,因为我们的粮食已经很少,到了那个晚上,我们走到了那个堆着黄金和白骨,被无数临死的人咒骂过的地方,最后一只狗也死在拖索里了。
“要走到那地方——地图上画得不错,它位于群山的中心——我们要在这座冰封的分水岭的峭壁上凿出梯阶来。我们期望岭后面有个山谷,但并没有什么山谷,一片积雪,伸展得如丰收的大平原一样平。我们周围到处都是巍峨大山,把雪白的峰头插进满天星斗里去。在那片本来应该是山谷却是奇异的平原的地方,大地和积雪都往下沉,像是一直沉到了大地的心脏。要是我们没有做过水手的话,看到了这种情景,我们一定会晕头转向的,可是我们仍然站在这个叫人头晕的山边,想找一条下去的路。其中有一边,而且也只有这一边的峭壁是慢慢倾斜下去的,可是也陡得如同刮起飓风时的甲板一样。我不明白这个坡为什么会这样,不过它就是这样。他说‘这是地狱之门,我们走下去吧’,于是,我们就走下去了。
“谷下面有一座小木房,可能是以前有人用从上面扔下去的木头造的。那是一栋很旧的木房,因为在不同时间到达这里的人最后都孤独地死在了这座木屋里,我们从地上几片桦树皮上发现了他们的遗言和咒骂。一个是得坏血病死的;还有一个是因为他的伙伴抢走他仅剩的一点粮食和弹药之后逃走了,刚死的;第三个是被一头脸上有白斑的灰熊杀害的;第四个想打猎充饥,结果还是饿死了……其他的,情形也差不多。总之,他们都不愿离开那些金子,最后只能死在金子旁边,只是死的方式不同而已。他们挖来的那些无用的金子,弄得木房里的地板上,到处都是黄澄澄的,正像人们在梦里看到的情景。
“不过,把我引到这么远的那个人,他心里很平静,头脑也很清醒。他说,‘我们一点吃的东西也没有了,我们只能看看这里的金子,搞清楚它是从哪里来的,到底有多少。然后我们就要赶快离开,免得它迷惑我们的眼睛,使我们失去理智。这样,我们最后还可以回来,多带些粮食,这些金子就都是我们的了。’于是,我们就察看了一下那个大矿脉,它就像人的脉络那样贯穿着谷壁;我们测量了一下,又从上到下画出轮廓,然后打下一根根木桩,在树上刻了字,当作所有权属于我们的标志。那时,我们由于没吃东西,膝盖都在发抖,肚子里很难受,我们的心几乎要从嘴里跳出来,于是,我们就爬上那个大峭壁,走回来了。
“在最后一段路上,我们两人驾着恩卡走,我们时常摔跤,可最后还是走到了那个粮食棚。瞧吧,粮食都没了。这件事做得很精妙,他认为东西是被黑獾偷走了,他使劲儿地骂那些黑獾和他的上帝。但恩卡是个勇敢的女人,微笑着,把她的手放在他的手里,我只好转过脸,克制住自己。她说‘我们在火旁歇歇吧,明早再走,我们可以先把鹿皮鞋吃了,增加点力气。’于是我们就把鹿皮鞋的筒子切成一条一条,煮了很久,使我们可以嚼碎了吞下去。第二天早晨,我们说起了我们会遇到的各种可能。要走到下一个粮食棚还有五天路程,我们走不到。我们一定要找到野兽才行。
“我们去打猎。’他说。
“‘对。’我说,‘我们打猎去。’
“于是,他决定让恩卡留在火边,保留气力。我们出发,他去找麋鹿,我就到我挪过的粮食棚那儿。可是我只吃了一点,以免他们看出我体力很好。那天晚上,他摔了好多次跤,才回到我们露宿的地方。我也装出很衰弱的样子,跌跌撞撞,常被雪鞋绊倒,好像每一步都是最后一步似的。后来我们把鹿皮鞋吃了,才有了点力气。
“他真是个了不起的人。他的精神一直支撑着他的身体,直到最后的时刻。除非为了恩卡,他从来没大声哭过。第二天,我跟着他去打猎,免得看不到他的结局。他时常要躺下来歇一会儿。那天晚上,他快要不行了,可是清晨,他有气无力地骂了几句,又往前走。就像一个喝醉了酒的人,有好几次,我都觉得他要完蛋了,不过,他是一个最坚强的人,他有那种巨人的精神,他能支持住身体,度过劳累的一天。他打到了两只松鸡,但他不肯吃。松鸡是不用火烤,可以生吃的,它们能救他的命,但他惦记着恩卡,因此他就转身向我们露宿的地方走去。他再也走不动了,只好用手和膝盖在雪里爬。我走到他面前,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死亡。即使到了这种地步,只要吃下松鸡,也不会太晚。他丢下来复枪,像一条狗一样用嘴叼着那两只鸟。我挺直身体,在他身边走着。他在歇一下的时候,总是看着我,不明白我怎么会这么结实。虽然他已经不会说话了,但我看得出,他的嘴唇在动,只是没有声音。我刚才说过,他真是一个了不起的人,我也觉得心里有些不忍。可是我想起了过去的一切,又记起了我在俄罗斯海边的无边森林里,如何受冻挨饿。况且,恩卡本来就是我的,我为她付出了无法估量的皮子、船和玻璃珠子。
“就这样,我们穿过了白茫茫的树林,周围一片沉寂,如潮湿的海雾一样,沉重地压在我们身上。过去的情景,幻想一样出现在空中,纠缠在我们周围。我看见了黄色的阿卡屯海滩,打完鱼飞快地回家的皮舟,还有森林旁边的许多房子。我还看到了那两个自封为酋长,订下了各种规矩的人,一个是我的祖先,一个是我娶的恩卡的祖先。对啦,还有雅希—奴希也在和我一起走路,他的头发里都是潮湿的沙子,他摔下去那根折断了的长矛,仍然在他手里。我知道时候到了,我看见了恩卡眼睛里默默相许的神情。
“我刚才说过,我们就这样穿过了森林,一直到鼻子里闻出了营火的烟味。接着我就俯下身子,从他的牙齿里夺下那两只松鸡。他侧转身子,歇了一会儿,他的眼睛里涌上惊讶的神色,他下面的那只手就往他屁股上的猎刀慢慢移过去。我拿走了他的刀,然后紧对着他的脸对他笑。不过就在这时,他还没明白我是谁。因此我就比画从黑瓶子里喝酒的样子,装着在雪地上堆起一堆很高的货物,把我结婚那晚的事重新表演了一遍。我一句话也没说,但他明白了。但他并不害怕。他的嘴上露出微微的嘲笑,他的眼里带着冷冷的愤怒,而且,因为知道了这些,他似乎力气也大了一些。这条路并不远,但路上的雪很深,他爬得很慢。有一次,他躺了很久,我把他翻过来,看着他的眼睛。有时候,他望向远方,有时眼睛就无神了。等到我放掉了他,他又挣扎着向前爬去。这样,我们最终走到了火堆旁边。恩卡马上赶到他身边。他的嘴唇动了几下,没有吱声,然后他指着我,想要恩卡明白。后来他就躺在雪里,安安静静地过了很久。直到现在,他还躺在那儿。
在烤好松鸡以前,我什么也没有说。后来我对她讲话,我说的是她的家乡话,她已经很久没有听到过这种话了。她挺直身子,就像这样,她的眼睛惊讶地睁得很大,然后问我到底是谁,从哪儿学会了这种话。
“我说,‘我是纳斯。’
“‘是你?’她说,‘是你?’她于是爬得近一点,好仔细瞧瞧我。
“我回答她说,‘是我,我就是纳斯,阿卡屯的酋长,我这个血统的最后一个人,正如你一样,你也是你一家最后的一个人。’
“这时,她大笑起来。我凭着我听过的和下过的一切赌咒,但愿别再听到那样的笑声了吧。它让我寒了心,在那寂静的雪夜里,只有我一个人和死神以及那个大笑的女人坐在一起。
“‘来吧!’我觉得她神经错乱了,就说,‘来!吃了东西,我们就走。从这儿到阿卡屯的路很远啦。’
“但她把脸埋在他的黄头发里,大笑起来,一直笑到像是我们耳边的天要塌下来一样。我本来想,她看到是我,一定会高兴得发狂,会立刻回想起那些从前的时光,可竟然是这样,倒使我感到很奇怪了。
“我用力地抓着她的手,大声说,‘来!路又长又黑。赶紧动身走吧!’
“‘到哪儿去?’她坐起来问我,这时候,她不再那样奇怪地笑了。
“‘到阿卡屯去。’我回答道,我希望听到我的话,她脸色会快活些。可是她跟他一样,嘴上露出微微的嘲笑,眼中含着冷冷的愤怒。
“‘好。’她说,‘我们走,我跟你,手拉着手,一块到阿卡屯去。我们去住在脏乱的草房里,吃鱼和油,养个小子——让我们一生都引以为豪的小子。我们会忘掉这个世界,变得快快活活,很快活。这样倒好,真是好极啦。来!我们赶快走。我们回到阿卡屯去吧。’
“她用手指抚摩着他的黄头发,一边恶意地笑着。她眼睛里并没有默默相许的神色。
“我不声不响地坐着,不知道这个女人为什么这样古怪。我想起了那天晚上,他把她从我那里带走的时候,她那样尖叫,那样撕他的头发——现在,她反而抚弄着它,舍不得丢下。我又想起我付出的代价和漫长的等待,于是我就紧紧地抓住她,同他以前一样把她拖走。可是她也如那天晚上一样,往后退缩,像母猫保护小猫一样地反抗着我。等到我们扭到火堆那边,和那个男人分开以后,我放开了她,她坐了下来,听我说话。然后,我向她讲述了她走后所发生的一切,我说我在陌生的海洋里遇到的一切,在陌生的地方做过的这种事情,我如何找得筋疲力尽,挨了很多年的饿,还有初次见面她就对我流露的默默相许的神情。哎,我都跟她说了,连当天我跟那个男人之间的一切经过,以及我们年轻时的事情,都告诉了她。我一边说,我看到她的眼睛里又开始露出了信誓旦旦的眼神,又强烈,又广阔,就像黎明时的一片阳光。我看到了她眼睛里的怜悯,女人的温柔和爱情,我看到了恩卡的心和灵魂。于是我又成了一个年轻小伙子,由于这种眼色,就是当初恩卡奔上沙滩,一边笑,一边跑到她母亲屋里去的时候流露的神情。悸动不安的心情消失了,挨饿和焦躁的等待也成了往事。
“时间到了。我觉得她的胸口在召唤我,似乎我必须把我的头靠在她的胸前,忘记一切不可。她向我伸出双手,我就朝她扑过去。但是,忽然她眼睛里又燃起了仇恨的火焰,她的一只手已经伸到了我屁股旁边。一下,两下,她刺了我两刀。
“‘狗!’她冷笑着说,把我推倒在雪里,‘猪!’她大笑了起来,直到那笑声搅碎了四周的沉寂,她又回到了她的死人那里。
“我刚才说过,她刺了我一刀,两刀,但是她饿软了,根本杀不了我。但我还想留在那地方,我愿意闭上眼睛和他们长眠在一起。他们的生活同我交织在一起,让我走了无数陌生的道路。但是有一笔债总是压在我心头,令我不能安息。
“路很长,又冷得刺骨,粮食也只有一点。那些佩利人找不到麋鹿,已经把我的粮食棚抢光了。那三个白人也是如此,可是在我经过的时候,看到他们自己也饿得骨瘦嶙峋地死在木房里了。以后我什么都想不起来了,直到我来到这儿,看见了吃的东西和火——很多火。”
他说完之后,无比羡慕地弯下腰,更靠近火一些。有一会儿工夫,像是油灯投射在墙上的影子,也在上演这种悲剧。
“可是恩卡呢?”普林斯喊了起来,他仍沉浸在那个人所描述的景象中。
“恩卡吗?她不愿吃松鸡。她躺在那儿,搂着他的脖子,把脸完全埋在他的黄发里。我把火挪得近一些,让她不至于受冻,但她爬到另一边。我又在那边生了一堆火,可是还是没有用,因为她不肯吃东西。现在,他们仍旧像那样躺在雪里。”
“你怎么办?”马尔穆特·基德问道。
“我不知道,阿卡屯是个小地方,我一点儿都不想回去住在那个世界的边缘。可是,活下去也没有多少价值。我可以走到康士坦丁队长那儿,他会给我戴上脚镣手铐,总有一天,他们会为我套上一根绞索,这样,这样我就可以好好睡觉了。但是……这也不好,总之,我不知道。”
“可是,基德。”普林斯坚定地说,“这是谋杀呀!”
“嘘!”马尔穆特·基德命令说。“有很多事情是我们的理智所不能及的,也超出了我们的道德标准。这件事究竟谁是谁非,我们也说不好,而且它也不是我们所能审判的。”
纳斯向火炉靠得更近了。一片寂静。无数的图景在每一个人眼睛里一幅接一幅地闪现着。
]
一
伴随着挽具的“吱吱”声、领队的拉橇狗身上“叮叮当当”的响铃声正在唱着永远不变的悲歌,但人和狗都累了,都不作声。路上积满了新下的雪,很不好走。他们从很远的地方来,雪橇里装着很多四开的冻鹿,硬得如同燧石。滑板紧黏着还未压结实的路面,老往后退,倔强得跟人一样。
暮色开始降临,可是这支队伍在这个夜晚没有营地可以搭帐篷。雪从无声无息的空气里轻轻飘下来,不是雪片,而是玲珑纤细的雪晶。天气很暖——只有零下十度——大家都不在乎。迈耶斯和贝特斯已经翻上了护耳,马尔穆特·基德甚至把手套也脱下了。
这群狗早在那天下午就累坏了,现在却像是新添了一股劲头。有些感觉比较灵敏的,已经露出一种不安分的神气——急于摆脱缰绳的束缚,想要迅速奔跑却又犹豫不决,正在竖起耳朵,用鼻子嘶嘶地吸气。渐渐地,它们就对那些感觉比较迟缓的伙伴发脾气了,用许多种狡猾的办法去咬它们的后腿,逼它们前进。那些受到责备的狗也养成了这种毛病,又把这种毛病传给其他的狗。后来,最前面那乘雪橇的领队狗满意地高声吠了一下,低低地伏在雪里,用全身力气拉紧了领圈,向前一挣。其他的狗都学着它的模样。于是,后面的皮带一收,拖索一紧,一辆辆雪橇就向前冲出去了。那些人只好抓住舵杆,拼命加快脚步,避免被滑板压着。一天的疲倦都消失了,人们大声叫喊着,为那些拉橇狗鼓气。那些畜生也用欢快的吠声来回答他们。它们就在越来越黑的夜色里放开步子,啪嗒啪嗒地飞奔起来。
“向右转!向右转!”他们依次喊着,一辆辆雪橇猛然离开了大路,翘起一边的滑板,犹如顺风里的单桅小帆船一样驶去。
一下子冲了一百码路,来到一扇明晃晃的窗户前,一看就知道这个木房子是他们的家,里面有烧得呼呼作响的育空[育空本来是阿拉斯加的一条大河,1895年后成为加拿大一个地区的名称。
]式火炉和热气腾腾的茶壶。不过这个木房子已经被别人侵占了。六十条爱斯基摩狗气势汹汹地一起狂吠着,这些毛茸茸的东西马上向拖着第一乘雪橇的狗扑过来。门打开了,一个穿着西北警察的红制服的人走出来,踩着没膝深的雪,冷静而公正地用狗鞭的柄端教训着它们,使它们乖乖地安静下来。然后,两方面就握起手来,马尔穆特·基德就这样被一个陌生人迎进了他自己的小木屋。
其实,应该出去迎接他的,是斯坦利·普林斯,前面说过的那个育空式火炉和那壶热茶,就是由他负责照看的,而此刻,普林斯正忙着招待他的客人。这伙客人大概有一打的样子,虽然都是为英国女王执行法律和递送邮件的人,却难得有这样各式各样的。他们的血统各不相同,可是共同的生活却使他们成了一种类型——一种瘦瘠坚韧的类型,有着在雪路上锻炼得很结实的肌肉,被太阳晒得黝黑的脸,无忧无虑的心,他们那明朗镇定的眼神总是坦然地向前面凝视着。
他们赶着女王的狗,使那些反对她的敌人不得不胆战心惊。他们吃的是她发下来的微薄口粮,然而很快活。他们经历过许多世面,做过很多大事,他们的生活就像传奇一样,可是他们自己却不知道。
他们如同在自己家里一样。有两个人伸开四肢躺在马尔穆特·基德的床上,正在唱歌,当初他们的法国祖先来到西北一带与印第安女人结婚时所唱的,就是这种歌。贝特斯的床铺也受到了相同的侵犯,三四个身强体壮的押运员盖着毯子,一边搓脚,一边听一个人讲故事。这个人曾经在沃尔斯利[英国侵略军将领,1884至1885年率兵进攻苏丹首都喀土穆。
]进攻喀土穆时,在那位将军的舰队里服役。直到他说累了,一个牛仔就讲起了当年他和布法洛·比尔[曾充当美军侦察兵,残杀过很多印第安人,后改行当演员,在欧洲表演以美国西部冒险家生活为主的节目。
]游历欧洲各国首都的时候,他所见过的宫廷和王公贵妇。在房间的一个角落,有两个混血儿,他们是一起打了败仗的老伙伴,正在一边修补雪橇上的皮带,一边谈论着当初西北一带纷纷起义,路易·里尔[加拿大人,有印第安血统,曾先后两次领导法国血统的印第安人举行红河起义。
]称王时的情景。
粗鲁的俏皮话和粗野的笑话一个接一个,此起彼伏,水旱两路上极其危险的事,一到他们嘴里,都变得十分平常,好似他们会想到这些事,只不过因为其中的一些幽默可笑的情节。这些无冕英雄的话令普林斯听得入了神,他们亲身经历过历史的创造过程,可是他们总是把那些伟大的、传奇式的事迹当作平常生活中的一些平凡的、偶然的小事来说。普林斯把自己的珍贵的烟草,毫不介意地分给他们,作为对普林斯的慷慨回报,长了锈的回忆的铁链又一环一环地展开了,忘记很久的奥德赛式的故事也复活了。
谈话停下来了,那些旅行者将最后一袋烟装满烟斗,打开他们那些捆得很紧的皮毯子的时候,普林斯就转过头,找到他的老朋友基德,准备多了解一下这些人的情形。
“好吧,那个牛仔的来历,你是知道的。”马尔穆特·基德一边回答,一边动手解开他的鹿皮鞋的带子。“不难猜出,那个与他同床的伙伴身上带有不列颠血统。至于其他的这些,他们全是森林里的流浪汉,他们的血统杂得只有老天知道。睡在门边的那两个,却是地地道道的‘法种’,也就是‘木炭’[指第一批到加拿大森林打猎为生的法国移民。
]。那个围着绒线遮挡的小东西——你只要仔细看看他的眉毛和下巴,你就会知道有个苏格兰男人曾经到他母亲那雾气腾腾的帐篷里擦过眼泪。还有这个把长大衣放在头下边的漂亮小伙子,他有一半法国血统——你听到过他说的话,他不欢喜那两个睡在他旁边的印第安人。你知道吗,当初这些‘法种’在里尔的领导下起义时,纯种的印第安人并不支持他们,从那以后,他们彼此就没有什么好感了。”
“但是,挨着火炉的那个家伙看上去有些阴郁,他究竟是什么人?我敢断定他一定不会讲英语。他一整晚没有开过口。”
“你错了。他的英语很好。你注意到他听人说话时的神情没有?我注意到了。但他跟别的人一点也不沾亲带故。每当他们说起他们家乡话的时候,你就能看出他听不懂了。真的,连我也搞不懂他究竟是什么样的人。让我们来查找一些线索。”
“放两根柴到炉子里去!”马尔穆特盯着那个来路不明的人,提高嗓门嘱咐道。
他立刻照办了。
“他在什么地方受过训练。”普林斯低声说。
马尔穆特·基德一边点头,一边脱下袜子,然后小心翼翼地从躺着的人堆里走到炉子旁边,把湿袜子挂在二十来双相同的袜子当中。
“你想你什么时候可以到道森呢?”他试探着问了一句,
那个人在回答之前,先仔细打量了他一番。“据说,有七十五里。是吗?大约要两天吧。”
他的口音稍稍听得出有些特别,可是他的回答并没有出现丝毫迟疑,也没有费心寻找合适的词句。
“以前来过这儿吗?”
“没有。”
“西北边区[加拿大北部靠近北极圈一带。
]呢?”
“去过。”
“你在那儿出生吧?”
“不是。”
“嗯,他妈的你究竟是哪里的人呢?你跟他们很不像。”马尔穆特·基德用手对那些赶狗的人一挥,甚至将睡在普林斯床上的那两个警察也包含在了其中,“你到底是从哪儿来的?像你这样的脸,以前我看过许多,但我想不起究竟在哪儿见过的了。”
“我认识你。”他答非所问地回答着,马上将马尔穆特·基德的问题岔开了。
“在哪儿?你见过我?”
“不是你,是你的伙计,牧师,在帕斯提里克,很久以前。他问我是否见过你,马尔穆特·基德。他给了我一些干粮。我在那里没待多久。他跟你说起过我没有?”
“对啦!你就是那个用海獭皮换狗的人?”
那个人点了点头,把烟斗里的灰敲出来,然后拉开他的皮毯子,表示他不想再谈了。马尔穆特·基德于是吹熄那盏用铁罐头做的油灯,和普林斯一起钻到毯子里去了。
“喂,他是干吗的?”
“不知道——他转移了我的话题,不知道为什么,跟蛤蜊一样闭住了嘴。但是他这个人会激发你的好奇心。我听人说起过他。八年前,所有沿海一带的人都觉得他十分奇怪。老实说,他这人有些神秘。他在严寒的冬天从北边过来,那地方离这儿有好几千里路,他沿着白令海一路赶来,像是有鬼在追他似的。谁也不知道他是从哪儿来的,但他一定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他到过高洛温湾,他从瑞典牧师那里得到了一些食物,还打听了一下到南方来的路线,这时候,他已经走得很累了。这些事,我们都是后来听说的。接着,他就离开海岸线,笔直从诺屯海峡渡过来。天气恐怖极了,全是暴风暴雪,但他撑下来了,换作别的人,就算有一千个也会死掉,他由于错过了圣·迈克尔,就在帕斯提里克登陆。他东西都丢了,只剩下两条狗,自己差一点被饿死。
“他急着向前赶路,罗布神父给了他一些食物,可是一条狗也没有送给他,因为等我一到,神父自己也要出门。我们的尤利西斯先生[即希腊神话中的奥德赛,借用此名称呼他,是因为此人经过了长期颠沛流离。
]十分清楚,没有狗他是无法继续前进的,所以他着急了好几天。他雪橇上有一捆削得很好的海獭皮,你知道,海獭皮,和金子一样贵重。当时,帕斯提里克有个俄国商人,是个老谢洛克,他有几条准备宰来吃的狗。这笔买卖没有花多少时间就谈妥了,当这个怪人再向南走的时候,他的雪橇前面已经有一队跑得飞快的狗了。谢洛克先生于是得到了一批海獭皮。我见过,真是十分漂亮。我们算了算,他至少在每条狗身上赚到了五百块钱。倒不是这个怪人不懂得海獭皮的价钱,他虽是个印第安人,可是从他说的那寥寥几句话里,人们可以听出他曾经和白人一起生活过。
“海上的冰融化以后,从奴尼瓦克岛[白令海里的一个岛。
]来的人说,他到那里找过粮食。后来他就不见影子了,之后八年里,我再没有听见过他的消息。可观在,他究竟是从哪儿来的呢?他在那些地方做了些什么事呢?为什么他要离开那儿呢?他虽然是一个印第安人,可是他到过那种谁也不知道的地方,而且受过训练,对于一个印第安人来说,这可是很少见的。普林斯,这又是一个等待你来解决的北方的奥秘了。”
“真谢谢你,可是现在我手头上要解决的事实在是太多啦。”他回答道。
马尔穆特·基德的呼吸渐渐沉重起来,可是这个年青的采矿工程师依然睁着眼睛,在一片漆黑中往上凝视着,等那种奇妙的、令他激动的兴奋心情平静下去。后来,他真的睡着了,但他的脑子还在继续活动,霎时间,连他也在那种无人知道的雪野里流浪起来,在无穷无尽的路上与狗一道跋涉着,而且梦见了人们在生活、劳碌,最后像个男子汉一样死去。
第二天一早,离天亮还有几个小时,赶狗的人和警察就动身往道森去了。代表女王陛下的利益、替她掌握小百姓命运的当局,却不许这班邮差休息。一个星期之后,他们又到了斯图尔特河边,他们携带着沉重的邮件正要赶往盐湖地区。
不错,他们的狗又换成了一批新的,不过,那是狗。
人们本来指望能够停留几天,稍稍休息一下。而且,克朗代克又是北方的一个新地区,他们都指望能见识一下这座金砂似水,舞厅里狂欢不停的黄金城市。现在,他们却差不多和上次来的时候一样,一个劲儿烘着袜子,抽着他们的晚烟。不过,其中有一两个胆子大的,已经生了开小差的念头,他们正在考虑有没有可能越过人迹罕至的落基山,向东走,再经过麦肯齐山谷,走到契帕文地区——他们以前经常出没的地方。另外有两三个甚至决定在他们服役期满之后,一起从那条路回家,并毫不迟疑地立刻开始制定返乡计划,期盼着这次冒险行动能够成功,好似一个生长在城市里的人,希望能到森林里度一天假一样。
那个用獭皮换狗的人心里好像很不安,虽然他对这种谈话丝毫不关心。最后,他把马尔穆特·基德拉到一边,偷偷地跟他谈了一会儿。
普林斯好奇地看着他们,后来,情形更神秘了,他们竟然戴上帽子和手套,到门外去了。他们回来之后,马尔穆特·基德把称金子的秤放在桌上,称了六十盎司左右的金砂,放进那个怪人的口袋里。接着,赶狗的人的头目也参加了他们的秘密会议,他们和那个怪人谈妥了一项交易。
第二天,这一伙人沿着河往上走的时候,这个曾经拥有水獭皮的人却单独带着几磅食物,回道森去了。
等到普林斯问起的时候,马尔穆特·基德说:“我也搞不清是怎么一回事。总之,这个可怜的家伙总是有什么原因才不肯干了的——看起来,这对他还是一个很重要的理由,不过他不愿让别人知道。你当然知道,干这种差事就跟当兵一样,他已经签了工作两年的合约,现在要提前离开,唯一的办法就是用金子把自己赎出来。如果开了小差,他就不能继续留在这儿,可是他又像发疯似的想待在这一带。据他说,他一到道森,就下定了主意,可是他在那儿没有熟人。他身无分文,我是唯一和他说过两句话的人。因此,他就跟副总督谈了一下,并且说好,只要他能从我这儿拿到钱就办退役的手续——这就是说,他要跟我借钱。他说,他在年内可以还我,要是我愿意,他可以给我指一条发财致富的道路。他从来没到过那地方,可是知道那里有很多金子。
“听我说!唉,刚才他把我拉到外面,他快要哭了。他又是求,又是央告,还在雪里对我下跪,我只好把他拉起来。他像疯子似的说了半天。后来还赌咒,说他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已经劳累了很多年,现在要泡汤了,他可受不了。我问他是什么目的,他就是不肯讲。他只说,他可能会被安排在这条路线的另外一半跑来跑去,让他在两年之内回不了道森,这样,那就会太晚啦。我这一辈子,从来没见过如此伤心的人。当我答应借给他金子的时候,我又不得不把他从雪里拖起来。我跟他说,这笔钱算是我垫的一份股金好了。你认为他很愿意吗?完全不对,老兄!他赌咒发誓地说,他要把他找到的所有财宝全都送给我,让我富得连做梦也想不到,他说来说去,总是这么一套。平时,一个为别人的垫款而积年累月拼命的人,一旦得到了东西,总是连一半都舍不得付给投资的人的。普林斯,你记好了,这里面一定有什么道理,如果他继续留在这个地区,我们一定会听到他的消息的……”
“要是他不待在这一带呢?”
“那就算我好心没有得到好报,白白丢了六十盎司金子好啦。”
严寒随着漫长的黑夜到来了,太阳也沿着雪地南面的地平线玩起了捉迷藏的游戏,可是马尔穆特·基德的那笔垫款仍然毫无消息。后来,在一月初的一个阴寒的清晨,很多狗拖着几乘沉重的雪橇到了斯图尔特河下游他那所小木头房前。那个曾经拥有水獭皮的人来到了这里,和他一起来的还有一个人,那种身材,大概上帝现在也记不起来是怎样创造的了。人们只要谈到运气、胆量和一铲五百元的金砂,都会想起阿克赛尔·冈德森这个人,大家若是围着营火,讲到关于勇气、力量和剽悍的故事,也不会忘记这个人。而且,每当大家的谈兴低落下去,只要有人提起和他同甘共苦的那个女人,他们的话也一定会重新变得欢快起来。
正如前面所述,可能上帝在创造阿克赛尔·冈德森的时候,又想起了他们古代的手艺,按照洪荒时代的人把他塑造出来。他的身材魁梧,足足有七英尺高,穿着一身华丽的衣服,显示出一位黄金国王的身份。他的胸脯、脖颈和手脚都和巨人一样。他那双雪鞋,因为要负担三百磅重的骨头和肌肉,比别人的要长一码多。他那张粗线条的脸上,下巴肥大,一对浅蓝色的眼睛充满无所畏惧的神色。一看他这张脸就知道他是个只懂豪强霸道的家伙。他那结了霜的头发,黄得像熟透了的玉米缨子——衬托着他那张脸,犹如日光横扫黑夜,一直披到他的熊皮袄上。他在狗前面从窄路上摇摇晃晃地走过来的样子,隐约露出一种过惯了海上生活的人的习气。他拿狗鞭的把子敲马尔穆特·基德的门的神气,简直如同一个到南方打劫的北欧海盗,猛攻城堡的大门。
普林斯露出他像女人一样的胳膊,揉着烤面包的发面团,不住地瞟着这三位客人——三个这样的客人同时走进一个人的屋子,这可真是一生难遇的事情。那个怪人,马尔穆特·基德管他叫尤利西斯的那个家伙,仍旧吸引着他,但他最感兴趣的,还是阿克赛尔·冈德森和他的老婆。一天的旅行使她感到很疲倦,自从她丈夫获得了寒带的金矿矿苗发财之后,她的身体就在舒服的木房里变得衰弱了。她觉得很累,她如同一株娇弱的鲜花倚着墙似的,偎在她丈夫的宽阔的胸脯上,懒洋洋地回应着马尔穆特·基德的善意的取笑。她那深邃的黑眼睛,偶尔对普林斯瞟上一眼,就令普林斯情不自禁地激动起来。普林斯毕竟是一个男人,而且身体健壮,一连好几个月难得见到女人。还有,她的年纪比他大,又是个印第安女人,可是她与他见到过的那些土著的老婆都不一样:她出过远门——他从他们的谈话里知道她到过许多国家,还到过他的故乡英国,白种女人懂得的事情,她几乎全都懂,另外她还懂得许多女人不该知道的事情。她能够用干鱼做一餐饭,还能够在雪地上搭出一张床,但她故意逗弄他们,详细地描述着精致的筵席,让他们听到几乎快要忘记了的各种菜名,肚子里很不自在。她懂得麋鹿、熊同小蓝狐以及北方海洋里那些两栖动物的习惯,她对森林里和江河的事样样精通,无论人、鸟或者野兽在脆弱的雪面上留下什么痕迹,她都能一目了然。;普林斯还注意到她在看着他们的宿营规则的时候,露出赞赏的目光。至于说那些规则,是容易冲动的贝特斯某次一时兴起“发明”出来的,制定出来的,写得语气诙谐,文字简练。
普林斯老是在女人来之前,将它翻过来,对着墙,可是谁又能猜到这个土著女人会……算啦,反正现在已经来不及啦。
总之,阿克赛尔·冈德森的老婆就是这样一个人。她的名声,和她的丈夫一样,也传遍了整个北方。吃饭的时候,马尔穆特·基德以她老朋友的身份,毫无顾忌地逗着她玩,普林斯也摆脱了初次见面羞涩的拘谨,跟着取笑。她虽然寡不敌众,嘴里却一点也不认输。至于她的丈夫,他由于口才不灵,不敢插嘴,只好为她喝彩助阵。显然,他因自己的妻子感到格外自豪,从他的每一个眼神,每一个动作里,都可以看出她在他的生活里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那个用獭皮换狗的人只顾一声不响地吃饭,在这场热闹的会战里,他被大家遗忘了,还没等到别人吃完,他早已退席,走到外面跟狗待在一块了。不过,他一走,他的伙伴们也马上戴上手套,穿上皮外衣,跟着到了门外。
当时,已经有很多天都没有下过雪,雪橇沿着冻得很坚硬的育空路滑去,就跟在光滑的冰上一样不费力。尤利西斯驾着第一乘雪橇,普林斯和阿克赛尔·冈德森的老婆驾着第二乘,马尔穆特·基德和那位黄发巨人就驾着最后一乘。
“这只是一种预感罢了,基德。”冈德森说,“不过我倒觉得这件事很可靠。他从来没到过那儿,可是他说得让人很信服,还让我看了一张地图。几年以前,我在库特奈[加拿大西南,靠近美国的一个城市。
]一带就听人谈到过这张图。我本来想邀你一起去,但他是个怪人,他说得很明白,只要有别人插嘴,他就立马散伙。可是,等我回来之后,我会让你第一个知道,我会把邻近的矿给你,还要把筹建城市的地基分一半给你。
“不!不!”他叫了起来,由于基德要打断他的话。“这是我的事,在事情没办好之前,我也需要另外有个人帮我出出主意。如果这件事靠得住,嘿,老伙计,那可是第二个克利普尔河啊,你听见了吗?第二个克利普尔河[美国科罗拉多州的一个金矿区。
]!你知道,那是石英金矿,可不是矿砂呀。如果我们干得漂亮,我们能把整个矿都弄到手——那得值几百万,几千万啦。这地方,以前我就听人说过,你当然也听人说过。我们要建一座城市——雇几千工人——开一条水道——轮船航线——大规模的运输生意——开往上游的小火轮——或许,我们还要勘测一条铁路——一些锯木厂——发电站——而且,我们还要有自己的银行——商业公司——辛迪卡——嘿!在我回来之前,你可别对人说呀!”
在这条路通过斯图尔特河口的地方,雪橇停了下来。一片茫无边际的冰海,伸向谁也看不见的东部。他们把捆在雪橇上的雪鞋解下来了。阿克赛尔·冈德森和他们握过手之后,就走到了最前面,他那双巨大的带有蹼足的雪鞋,在鹅毛似的雪里,足足沉下去半码多深,把雪压得结结实实的,让狗不至于陷在雪地里打滚。他的妻子跟在最后一乘雪橇后面,她在使用这种笨重的雪鞋的技术上,看得出是经过长期训练的。愉快的告别声打破了寂静,狗汪汪地叫着,那个用獭皮换狗的人,用鞭子教训着一条竟敢进行反抗的拉橇狗。
一个小时之后,这队雪橇好似一枝黑铅笔,在那张雪白的大纸上拉出了一条长长的直线。
二
好几个星期以后,有一天晚上,马尔穆特·基德和普林斯找到一张从旧杂志上撕下的纸,正在研究那上面的棋谱。基德刚从他的波纳扎矿山上回来,准备先休息一下,为即将到来的长长的猎鹿季节做好准备。普林斯几乎在河道和雪路上度过了整个冬天,也十分想在木屋里享一个星期的福。
“把黑骑士跳上去,将一军。不行,没有用。你看,下一步……”
“为什么要让卒子进两步呢?应该用它来换子,只要吃了主教……”
“等等!那样走会留下一个漏洞,而且——”
“不会的,万无一失,走上去!你瞧吧,这样走一定行。”
这盘棋很好玩,因此,外面敲了两下门,马尔穆特·基德才说了声“进来”。
门被推开了,有个家伙摇摇晃晃地走进了小木屋。普林斯迎面一看,不由得跳起来。他那双吓昏了的眼睛,使得马尔穆特·基德急忙转过身去,别看他经历过不少险事,这一次连他也吃了一惊。那个家伙盲目地蹒跚着朝他们走过来。普林斯侧着身子慢慢往后退,直到摸到了那个挂着他的手枪的钉子。
“我的天!这是什么家伙?”他小声地问马尔穆特·基德。
“不知道。看样子像是一个冻僵了的家伙,没吃过东西。”基德一边回答,一边朝对面溜过去。当他关好门回来,他又警告道,“小心!这家伙也许疯了。”
那家伙走到了桌子面前。油灯的亮光照在它的眼睛上。它很高兴,发出可怕的咯咯声,显示它很快活。然后,这个人——原来它是个人——猛地向后一跳,束紧皮裤,开始唱起一首船夫曲,这是水手们转动着绞盘,在海浪震耳的时候唱的:
美国船,顺流而下,
能干的小伙子呀!拉呀拉!
你想知道船上的船长是谁吗?
能干的小伙子呀!拉呀拉!
他就是南卡罗莱纳的江奈生·琼斯,
拉呀拉!能干的……
他突然不唱了,像狼一样嗥了一声,踉踉跄跄地扑向放着熏肉的搁板。他们没能来得及将他拦住,他的牙齿已经咬进一块生腌肉里了。他和马尔穆特·基德凶猛地争夺起来。不过,他那股疯力气来得快,去得也快,他乖乖地交出了已经抢到手的腌肉。基德和普林斯把他架到一张凳子上,于是他伸开四肢将大半个身体趴在了桌子上。
一小杯威士忌酒使他打起了精神。马尔穆特·基德把一罐糖放到他跟前,他已经能用匙子去舀糖了。后来,等到他的胃口满足了,普林斯就一边哆嗦着,一边递给他—杯淡牛肉茶。
这个家伙的眼睛里流露着一种阴沉的、疯狂的神色,他每吃一口,这种光芒就一亮一暗。他脸上的皮肤已经很少了。因此,这张脸异常凹陷、瘦弱,简直很难说这是一张人类的面孔。一次次的严寒把他的脸冻坏了,第一次冻伤还没有完全好,新的冻伤又在那上面结了一道疤。表面又干又硬,颜色黑紫,还有好几条深深的锯齿形裂痕,露出红肉。他的皮衣又脏又破,一边的毛已经焦了,有些地方甚至被烧光了,说明他曾经在火上躺过。
马尔穆特·基德指着他那件被日光晒黑了的皮衣上割成一条一条的地方——恐怖的饥饿的标志。
“你——是——谁?”基德慢慢地问,每一个字都说得十分清楚。
那个人似乎没有意识到他的问话。
“你是从哪儿来的?”
“美国船,顺流而下。”他声音颤抖地说了一句,算是答复。
“没问题,这个要饭的一定是顺着河下来的。”基德一边说,一边伸手去摇他,想让他回答得明白些。
基德刚碰到他,他就尖叫了一声,一只手拍着腰部,显然是因为疼痛。然后他慢慢地站起来,把半个身子靠着桌子。
“她笑我——就这样——她的眼睛里带着憎恨,她——不——肯——来。”
几乎听不见他的声音了,身子朝后倒下去,那时马尔穆特·基德抓住他的手腕,叫道:“谁?谁不肯来?”
“她,恩卡。她笑我,打我,这样,又这样。后来——”“嗯?”
“后来——”
“后来怎么样?”
“后来她就安静地睡在雪里,躺了很久。现在,她还——还——躺在——雪里。”
两个人无助地彼此对视着。
“究竟是谁在雪里?”
“她,恩卡。她愤愤地瞧着我,后来——”
“嗯,嗯。”
“然后,她举起了刀子,这样,一下,两下——可是她没有力气。我一路上走得很慢。那地方有很多金子,很多金子。”
“恩卡在哪儿?”从马尔穆特·基德所能听懂的话来看,也许她就在离他们一里左右的地方,快要死啦。他使劲地摇着那个人,一再问他,“恩卡在哪儿?恩卡是什么人?”
“她——在——雪——里。”
“往下说!”基德使劲地握紧他的手腕。
“所——以,我——本来——也——想——在——雪——里,可——是——我——有——一——笔——债——要——还。它——很——重——我——有——一——笔——债——要——还,一——笔——债——要——还——我——有——”他那断断续续一个字一个字的述说停住了,他的手摸到旅行袋里,掏出一个鹿皮口袋。“一——笔——债——要——还——这——五——磅——金——子——垫——款——马——尔——穆——特——基——德——我——”他的头筋疲力尽地伏在了桌子上,马尔穆特·基德再也不能把他扶起来了。
“他是尤利西斯。”他安静地说,一边把那袋金子扔到桌子上。“看起来,阿克赛尔·冈德森和那个女人都玩完啦。来,让我们把他抬到床上,盖上毯子。他是个印第安人,他会脱离险境的,另外还会向我们详细讲述这起事件的来龙去脉。”
等到他们把他身上的衣服割下来的时候,只看见他右边的胸口上,有两处没有愈合的刀伤,伤口已经变硬了。
三
“我将以我自己的方式来告诉你们一切,我想你们会了解的。我要从头说起,谈谈我自己和那个女人,以后,还要谈谈那个男人。”
这个用海獭皮换狗的人往火炉靠近了一点,正像一个曾经被剥夺了烤火权力的人,害怕普罗米修斯的这份礼物[希腊神话,普罗米修斯从天上偷来火种,送到人间。
]会随时不见一样。马尔穆特·基德挑亮油灯,将它挪了个位置,让它可以照在讲故事的人的脸上。普林斯也把身体从床边挪过来,和他们凑在一起。
“我叫纳斯,是一个酋长,也是一位酋长的儿子。我是在日落之后,日出之前,在黑压压的大海上,出生在我父亲的皮船里的。那天,整整一夜,男人不停地划桨,女人把冲到我们船上的浪泼出去,我们和暴风雨搏斗。发咸的浪在我母亲的胸口上结成了冰,等到浪退了,她的呼吸也随即停止了。可是我——我一直在狂风暴雨中喊叫着,然后活了下来。
“我们住在阿卡屯……”
“哪儿?”马尔穆特·基德问道。
“阿卡屯,那个地方属于阿留申群岛。阿卡屯这个岛,比契格尼克岛远,比卡尔达拉克岛远,而且比乌尼马克岛还远。我刚才说过,我们住在阿卡屯,在大海当中,世界的边缘。我们在盐海里捉鱼,捉海豹和海獭。我们的家都是连在一起的,房子建在树林旁边,黄黄的沙滩中的一长条岩石上,沙滩上放着我们的皮舟。我们的人数不多,世界也很小。我们东面有几座陌生的岛——都跟阿卡屯一样,所以我们认为全天下都是岛屿,而且对此并不在意。
“我和我族里的人不一样。在海边的沙滩上有一条船,只剩下几根弯曲的船骨和几块被浪冲翘了的船板,可是我的族人从来也没有造过这样的船。我还记得,在那三面临海的岛端,有一株整齐、挺拔、高大的松树,也是我们岛上以前所没有的。听说从前有两个男人来到那地方,转来转去,从天亮看到天黑,一连待了许多天。这两个人就是坐着那条在沙滩上碎成片的小船从海外来的。他们长得和你们一样白,身体虚弱得正像海豹逃走后只好空手回家的打猎的小孩子。这些事都是老人跟我说的,他们是从自己的父母那儿听来的。开始,这两个陌生的白人不喜欢我们的生活习惯,但当他们吃了鱼和油,身体就强壮起来了,而且变得十分凶猛。以后,他们各自造了一幢房子,娶了我们最好的女人,日子一久,也都生了孩子。就这样,其中的一个孩子就成了我父亲的父亲的父亲。
“我刚才讲过,我和我族里的人不一样,因为我有那个从海洋上来的白人的强壮的外来血统。据说,在这两个白人到来之前,我们另有一套规矩,可是这两个人既凶猛,又喜欢争吵,他们老是跟我们族里的人打架,直到没有一个人敢跟他们打架为止。于是,他们就自封为酋长,并且废除了我们以前的法规,为我们定下了新规矩,规定男人是他父亲的儿子,而不像我们以前那样,规定为他母亲的儿子。他们又规定,头一个儿子有权继承他父亲的所有财产,他的弟弟和姐妹都要自谋生计。他们还给我们定了一些其他的规矩。他们教我们用新方法去捕鱼杀熊,我们森林里的熊真是多得不得了。同时,他们还教导我们贮存下大量的食物,以防饥荒。这些,全都是好事。
“不过,等到他们当上酋长,无人敢触怒他们的时候,这两个外来的白人就互相打起来了。其中有一个,也就是我遗传了他的血统的那个人,当时便用刺海豹的渔叉,朝另外一个人身上扎进去有一胳膊深。后来,他们的孩子们接着打来打去,然后再由他们的孩子的孩子接下去。他们之间的仇越来越深,经常彼此伤害,甚至到了我这一代也是这样,因此每一家只有一个人能够传宗接代。我这一家,只剩下我一个人,那一家只有一个女儿,就是恩卡。她跟她母亲住在一起。有一晚,她的父亲和我的父亲出去打鱼,没有回来。后来,他们被大潮冲上了沙滩,两个人还是紧紧地扭在一起。
“人们一直感到惊奇,因为我们两家的仇恨是这么深。上了年纪的人都一边摇头,一边说,等到她养了孩子,我也有了孩子,这个仗还是要打下去的。他们在我小时候就对我说过这话,后来,我也相信了这些话,把恩卡当作仇人,以为她以后当了母亲,她的孩子一定会和我的孩子打架。我天天想着这些事,到了我长成一个小伙子的时候,我就问他们为什么一定要弄到这个地步。他们回答说:‘我们不知道,只知道你们的祖先都是这样做的。’我觉得很奇怪,死去的人打过的仗居然要让后代接下去再打,这样的事实在没有什么道理。可是大伙都说非这样不可,而那时候我还是一个小伙子。
“于是,他们就说,我一定要赶紧结婚,这样,我的孩子就能比她的孩子先长大,先长得结实起来。这种事很容易做到,因为我是酋长,为了我祖先的功绩和他们制订的规矩,还有我自己的财产,大家都很尊敬我。无论哪个姑娘都愿意嫁给我,可是我发现没有一个姑娘令我满意。于是老年人和那些姑娘的母亲都催我要赶紧,因为当时已经有很多猎人正在向恩卡的母亲提出大宗聘礼,如果她的孩子比我的孩子先长得强壮,我的孩子肯定性命不保。
“可是,我还是没有发现一个令我满意的姑娘,直到有一天黄昏,我打鱼回来。当时,太阳正向西沉,低落的阳光迎面照着我的眼睛,风很顺,几只皮舟顺着雪白的浪花飞驰而来。忽然,恩卡的皮舟从我身边驶过,她看了我一眼,她的头发飘动,如同一朵黑云,脸蛋被浪花弄得湿淋淋的。我刚才说过,我的眼前当时一片阳光,我还很年轻,可是不知怎的,我就都明白了,我知道这是情投意合的表示。等到她催舟向前,划了两桨的时候,她又回头看了我一眼——那种看人的样子,只有恩卡这样的女人才有——于是我知道这又是那种表示。
我们破浪催舟,飞快地超过了那些慢腾腾的大皮船,把它们远远地丢在后面,这时候,大伙都给我们喝彩。她飞快地划着桨,我的心如同一片满帆,可是,我没有追上她。后来,风加了一把劲,在海面上掀起一片白茫茫的浪花,船像海豹一样在波涛上飞驰,我们就在澎湃声中,迎着海面那道金色的阳光,飞奔而去。”
纳斯弯着腰,半个身体脱离了凳子,做成一种划船的姿势,好像又在比赛似的。他像是从炉子后面,看到了那只颠簸的皮舟和恩卡的迎风飘扬的头发。他的耳朵里仿佛听见了风声,鼻子里也闻到了海水的咸味。
“可是她到岸了,她跑上沙滩,一路大笑,跑回她母亲的房子。那天晚上,我有了一个伟大的想法——一个不愧为阿卡屯全体人民的领袖的想法。于是,等到月亮上来了,我就走到她母亲的房子前面,看了看雅希—奴希堆在她门口的那些货物——这是雅希—奴希的聘礼,他是一个强壮的猎户,一心想做恩卡的孩子的父亲。
“另外还有几个年青人也曾将他们的东西堆在那儿,但是后来都自动地搬回去了,而且每一个年青人堆的东西,都比前一个小伙子堆得要多一些。
“我对着月亮和星星大笑起来,然后回到我自己储存财产的房子里。我来回搬了几趟,直到我堆下的东西比雅希—奴希的那堆高出一只手。那里面有晒干的和熏的鱼,四十张海豹皮和二十张毛皮,而且每张皮都是扎好口,装满了一大肚子油,另外还有十张熊皮,那是春天熊出来的时候,我在森林里打到的。那里面还有玻璃珠子、毯子和红布,都是我跟住在东面的人换回来的,而他们又是向居住在更东边的人交换来的。我看着雅希—奴希的那堆东西,不由大笑起来,因为我是阿卡屯的首领,我的财产比我那些年青人的财产都多得多。我的祖先曾经立下丰功伟绩,定下了许多规矩,使他们的名字在人们口里永远流传。
“就这样,当天亮后,我走上了海滩,从眼角里斜瞟着恩卡的母亲的房子。我的聘礼仍然原封不动地堆在那里。很多女人都在笑,还偷偷地彼此谈论。我觉得很奇怪,因为从来没有谁出过这么多聘礼,当天夜里,我在那一堆东西上又添了许多东西,还在它旁边放了一条从未下过海的、削得特别好的皮舟。但第二天它仍然堆在那儿,任凭所有的人把它当作笑谈。恩卡的母亲可真刁滑,我气坏了,我不能当着我族人的面受这样的羞辱。因此,那天晚上我又加了很多东西,让它变成很大的一堆,而且我还把我的大皮舟也拖了过去,这条船足以抵得上二十条皮舟。于是,到了早晨,那堆东西就不见了。
“然后,我就准备结婚,为了婚宴上丰盛的食物和待客的谢礼,连住在海东面的人都来了。恩卡比我大四个太阳——这是我们计算年龄的方法。我不过是一个毛头小伙子,但是我是酋长,又是酋长的儿子,所以也不成问题。
“但是,有一只船在海面上露出帆来,随着一阵阵猛烈的风势,帆看起来越来越大了。它的排水口里正在流着水,船上的人们正手忙脚乱地拼命开动抽水机。船头上站着一个十分魁梧的男人,正在一边注视水的深浅,一边发出命令,声音跟打雷一样。他的淡蓝色眼睛跟海水一样,头发就像海狮的鬃毛,颜色黄黄的,好像南方人收割的稻草,又像是水手用来编绳子的马尼拉黄麻。
“在前几年里,我们也见过不少从远方来的大船,但只有这一只到阿卡屯来靠岸。宴会散了,女人同小孩都逃回家里,我们这些男人全都张好弓,拿好长矛,只等那伙人来。但是,当船头碰到了沙滩,那些陌生人并没有在意我们,他们只顾忙着做他们自己的事。海潮一退,他们就把这只双桅帆船倾倒过来,补好船底的一个大洞。于是,女人们也渐渐回来了,宴会又重新进行。
“等到涨潮的时候,那些海上的流浪汉将他们的纵帆船在深水区抛下锚,然后走到我们中间。他们带来了一些礼物,模样也很和气,所以我们给了他们几个座位,而且我跟对待所有的客人一样,照样慷慨地给了他们纪念品,因为这是我结婚的日子,我又是阿卡屯的酋长。那个头发如同海狮的鬃毛的男人也来了,他长得又高大、又结实,让人觉得好像他的脚一踏下去,地面就会震动起来。他交叉着两只胳膊,总是直勾勾地盯着恩卡,直到太阳落山,星星出来,他才回到他的船上去。他一走,我就拉着恩卡的手,把她领到我自己家里。客人们在我家里又唱又笑,那些女眷都来取笑我们,就像妇女在这时的那种样子。但我们并不在乎。后来,大家就丢下我们两个,回家去了。
“热闹的声音还没有散尽,那个海上流浪汉的首领就走进了我的家门。他带来了几个黑瓶子,我们一起喝着瓶子里的东西,弄得很快活。要知道,当时我年纪还很轻,又一向住在世界的边缘。所以,我就喝得血如火烧,我的心轻飘飘的,像是从浪头上飞到悬崖的泡沫。恩卡一声不吭地坐在角落里一堆堆的皮子上,她的眼睛睁得很大,仿佛有些害怕。那个头发如同海狮的鬃毛的人,直愣愣地看了她很久。后来,他手下的人就带着一捆捆的货物进来,他把这些货物堆在我面前,都是阿卡屯岛上所没有的东西。那里面有大大小小的枪,有火药、子弹和炮弹,有明晃晃的斧头和钢刀,灵巧的工具,还有很多陌生的东西,都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他比着手势告诉我,这些东西全是我的。当时我就想,他这么大方,一定是个了不起的人。可是接着他又比起手势,要恩卡乘着他的船跟他一起走。
“你们听明白了吗?——他要恩卡乘上他的船跟他一起走。我祖宗的血一下子就火辣辣地涌上来了,我拿起长矛投向他,想要把他刺穿。可是瓶子里的那种鬼东西早已夺走我胳膊的力气,他抓住我的脖子,就这样,把我的头朝房间里的墙上乱撞。我被他撞得有气无力,犹如刚出世的娃娃,两条腿再也站不住了。那个人把恩卡拖向门口的时候,恩卡尖声地叫着,用手乱抓屋里的东西,弄得那些东西在我们周围倒了一地。后来,他用那双大胳膊将她抱起来,恩卡就扯他的黄头发,但他反而哈哈大笑,笑得像是发情期的大雄海豹一样。
“我爬到海滩上,招呼我的族人投入战斗。只有雅希—奴希是个真正的男子汉,可是那些人用桨打他的头,一直打到他脸朝下,趴在沙滩上,一动不动了才停。接着,他们就扯起帆,唱着歌,趁着顺风开走了船。
“人们都说这样也好,因为今后在阿卡屯,再也不会有打仗流血的事了,可是我一句话也没说,直到月圆那天,我就把鱼和油装上我的皮舟,动身往东边去。我见过很多岛还有很多人,到了这时候,我这个生长在世界边缘的人,才知道世界原来这么大。我比着手势和他们说话,可是他们既没有看见过一艘双桅纵帆船,也从未见过那个头发如同海狮鬃毛的人,他们总是指着东面。我睡在各种古怪的地方,吃着各种稀奇的东西,遇见各种陌生的面孔。很多人都笑我,把我当成疯子,不过有时候,有些老年人会让我面向阳光,给我祝福。还有一些年青的女人,当她们向我问起那只外来的船、恩卡和那些航海的人的时候,眼睛都有些湿了。
“就这样,我穿过了风大浪急的海面,穿过疯狂的暴风雨,来到了乌纳拉斯卡岛。那里有两只双桅帆船,不过全不是我要找的那只。接着,我就再往东走,世界变得越来越大了,但无论是在乌纳莫克岛,科迪亚克岛,还是阿托格纳克岛,都没有那只船的消息。有一天,我到了一个多岩的地方,那里有很多人在山里掘了好几个大洞。那儿也有一只双桅帆船,不过也不是我要找的那只,人们正把他们挖出来的石头装满船舱。我觉得这种事简直是小孩子干的事,因为世界上到处都是岩石,但他们给我东西吃,还逼着我做事。等到船吃水深了,船长给我钱,让我走,我问他要到哪儿去,他指着南面。于是我做了个手势,表示我愿意跟他一起走,起初,他只是笑,后来因为船上缺人,他就让我在船上帮着做事。这样一来,我就学着他们的模样说话,帮他们拉锚索,在突然起风的时候去卷起绷硬的帆,并且轮班掌舵。不过这也没什么奇怪,因为我先辈的血统和这些航海人的血统是一样的。
“我本来以为,只要我到了他那一族人中去,要找到他就容易了,有一天,我们望到了陆地,我们的船就穿过海峡,驶向港口,我本来想,这里的双桅帆船也许只有我手上的指头那样多。可是沿着码头一连几里路,它们塞满了港口,多得简直就像小鱼一样,我走到这些船上去打听那个头发像海狮鬃毛的人的时候,船上的人都笑起来了,他们用不同民族的话来回答我。我这才明白他们是从天涯海角来的。
“于是我走进市区,看着每一个过路人的脸。可是人多得像是游到浅滩上的密密麻麻的鳖鱼,数也数不清。喧嚣的声音弄得我耳朵也聋了,那种乱哄哄的情景,搞得我头昏脑涨。就这样,我继续往前走着,穿过在温暖的阳光下回荡着歌声的地方,穿过堆满庄稼的富饶的平原,还经过了许多偌大的城市,那里有很多男人过着女人般的生活,他们嘴里全是假话,只贪图金子,良心都是漆黑的。但这时候在阿卡屯岛上,我的人却在打猎捕鱼,快快活活,以为世界不过是一片小小的天地。
“可是,恩卡捕鱼回家时看我的那种眼神,我永远也忘不了,我知道,到了时候,我会找到她的。以前,她时常在朦胧的夜色里,到幽静的小路上散步,有时还引得我穿过晨露沾湿了的茂密的草地追逐她,从她眼睛里看到默默相许的神色,也只有恩卡这样的女人才会有这样的神色。
“我一路流浪,经过了上千个城市。有的人十分和气,还给我东西吃,有的人就笑我,还有一些人骂我,可是我咬定牙根,一声不响,只是慢慢地走在陌生的路上,看着种种陌生的景色。有时候,我,一个酋长,又是酋长的儿子,居然为人做苦工——为那种言语粗鲁,心肠似铁的人做苦工,他们从同胞的血汗和痛苦里榨取金子。但是,我仍然打听不到我要找的那个人的消息,直到我像归巢的海豹又回到了海上,才有了一点音信。不过这是在另外一个港口,在一个位于北方的国家得到的。我在那里听到了一些关于那个黄头发海上流浪汉的粗略的传闻。我才知道他是个捉海豹的,当时正在海上航行。
“因此,我就跟几个懒惰的西瓦希人,一块儿乘上一只猎海豹的双桅帆船,沿着他那条不留痕迹的路线到北方去,因为那里正是捕捉海豹的好季节。我们又累又乏地在海上度过了好几个月,谈论了很多船队的消息,而且听说了许多关于我要找的那个人的野蛮行为,可是从来没有在海上遇见过他。我们继续向北,直到普里比洛夫群岛,在那里的沙滩上杀死了成群的海豹。我们把它们搬上船的时候,它们的身子还是热的,我们一直往船上装,直到船上排水口流出来的都是油同血,没人能在甲板上站得稳为止。接着就有一条开得很慢的轮船来追赶我们,用大炮向我们开火。但我们扬起了船帆,直到海浪冲上我们的甲板,把甲板冲洗得一干二净,于是,我们的船就消失在大雾里了。
“据说,就在我们吓得心惊胆战,飞快逃跑的时候,那个黄头发的海上流浪汉正好开到普里比洛夫群岛,径直开进了那里的工厂,一边叫他手下的一部分人扣住公司里的职工,一边叫其他的人从仓库里搬出一万张生皮装上他那条船。我说过,这是听别人说的,但我相信是真的。我虽然在沿海的航行里从来没遇到过他,但北方的海洋上却传遍了他那些野蛮恐怖的行径,以至于三个在那里有领地的国家,都派出船只来捉拿他。
我还听到了关于恩卡的消息,因为很多船长都对她十分称颂。她总是跟那个家伙待在一起。听他们说,她已经习惯了他那种人的生活,而且很快乐。可是我比他们明白——我知道她的心还是倾向于阿卡屯的黄沙滩上她自己的同胞。
“因此,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我又回到了那个海峡旁边的港口,一到那儿,我就听说他已经横渡大洋,到俄罗斯海南边的温暖地区东岸捉海豹去了。这时候,我已经成为一个水手,就跟他那族的人乘船出发,追踪着他去捉海豹。那个新地区没有很多船,整整一春,我们的轮船都航行在海豹群的旁边,把它们向北方赶。后来,母海豹怀了孕,全游到了俄国沿海,我们的人就抱怨起来,害怕了。因为那里经常下雾,乘小船的人每天都失踪好几个。水手们都不干了,船长只好沿原路返回。但我知道那个黄头发的海上流浪汉是不会害怕的,他会跟在海豹群附近,一直追随到很少有人去的俄罗斯群岛。于是我就在黑夜里,趁守望的人在船头甲板上打盹的间隙,解开了船上的一只小艇,独自朝那个温暖的长岛划去。我一路向南划,去与江户湾[即日本的东京湾,江户系旧名。
]附近的人汇合,他们也是天不怕地不怕的野家伙。吉原的姑娘个子很小,皮肤光洁得如同钢,十分漂亮。可是我不能在那里停留,因为我知道恩卡肯定是在北方海豹巢穴附近的海上颠簸。
汇聚在江户湾的人来自天涯海角,他们不信神,也没有家,乘的船都挂着日本旗。我跟着他们一起,到了富饶的铜岛的海岸,我们的船舱里皮子堆得很高。直到我们准备要走的时候,在那片沉寂的海面上,还是一个人也没有看见。后来,有一天,一阵狂风吹散了大雾,有一只双桅帆船正在匆匆向我们驶来,它后面有一艘烟囱里冒着浓烟的俄国战舰在对它紧追不放。我们张满帆,趁着横扫过来的风飞逃,那只双桅帆船却越来越近,因为我们每前进两英尺,它却可以追过来三英尺。在那艘纵帆船的船尾,站的正是那个长着一头海狮鬃毛的家伙,他正按着横木压住帆,精力充沛地笑着。恩卡就在那儿——我一眼就认出是她——炮火开始从海面上飞过来,他就把她送下舱去了。
我刚才说过,我们前进两英尺,它却能够追过来三英尺,直到它被浪一掀起来我们就看见了它的绿色的舵——在身后飞来的俄国人的炮弹中,我突然忍不住流下了眼泪,我一边掌着舵,一边咒骂着。因为我们明白,他有心要追赶我们,趁我们被捉住的时候逃跑。我们的桅杆被轰倒了,我们如同受伤的海鸥一样在风中乱转,他就一直往前驶去,驶出水平线外——他和恩卡。
“我们也没办法啊!刚剥下的皮本来就能说明一切。于是他们把我们押到一个俄国港口,然后又押到一个荒芜的地方,逼着我们在矿里挖盐。所以,有的人就死了,还有……还有几个总算没死。”
纳斯拿开他肩膀上的毯子,露出身上扭曲的肌肉,分明是被鞭子抽出的一道道伤痕。普林斯连忙替他盖好,因为看见了难受。
“我们在那儿熬了许久,有时也有人往南边逃,但他们总是又被抓了回来。因此,等到我们这些从江户湾来的人在夜间动起手来,从那些保卫手里夺了枪后,我们一路向北逃去。那片地方很广阔,有潮湿多水的平原,还有许多大森林。天冷以后,地上的雪很深,谁也认不得路。我们在辽阔无边的森林里,疲惫不堪地走了好几个月——那种情景,现在我也记不得了,因为那个地方几乎没有什么食物,我们就躺着等死。最后,我们还是走到了寒冷的海边,不过,只剩下三个人见到了大海。一个是从江户来的船长,这一带大陆的地形,他脑子里都有概念,他还知道人们在哪里的冰面上能够从这片大陆到另外一片大陆。他于是带着我们走——因为路太长,也不知走了多久——直到只剩下了两个人。等我们走到了那个从冰上渡海的地方,我们遇到了五个陌生人——当地的土人,他们有很多狗,还有许多皮子,可是我们很穷,什么也没有。所以,我们就在雪地里和他们打架,后来,他们都被打死了,那个船长也死了,狗同皮子都是我的了。接着,我就从冰上渡海,但冰已经碎了,我曾经一度在海里漂流,直到一阵强大的西风把我刮上了岸。然后我就到了高洛温湾,帕斯提里克,以及那个神父那里。接着我就向南,向南,走到我第一次到过的那个阳光温暖的地方。
“可是,海洋里再也没有什么收获了,出去捉海豹的人,利润小,风险大。船队都解散了,那些船长和水手,都没法告诉我那个人的消息。因此我就离开了永不安宁的海洋,到树木、房子和群山永远保持不动的陆地上去奔波了。我走得很远,也学会了很多事情,甚至连读书写字也会了。我觉得,这样也好,因为我知道恩卡一定也学会了这些东西,有朝一日,到了那个时候……我们……你们肯定明白,到了那个时候。
“我四处流浪,犹如小渔船一样,只能迎风张帆,却没有舵。但我的眼睛和耳朵随时都在注意看,注意听。我常常走进那些游历过很多地方的人中间,因为我知道,只要他们见过我要找的那两个人,他们一定会记得。后来,我碰到一个刚从山里出来的人,他有几块矿石,那里面嵌着许多跟豆子一样大的金粒,他非但听人谈到过他们,而且见过他们,还认识他们。据他说,他们发了财,就住在他们从地里挖金子的那个地方。
“那地方很荒凉,而且很远,我最后还是走到了那个躲在大山中间的露营地。那儿的人白天黑夜都在干活,不见天日。不过时机未到。我倾听着那些人的谈话,他已经走了——他们已经走了——到英国去了。据说,他们是去找几个有钱的人来一起组织公司。我看见了他们住过的房子,那差不多就像是一座古老的王宫。晚上,我从窗户里爬进去,想看看他对她究竟怎么样。我从一个房间走到一个房间,觉得只有国王和王后的生活才是这样,一切都好极了。他们都说,他对她就像王后一样,很多人都奇怪,不知道她究竟是哪一族的人,因为她带着外来的血统,跟阿卡屯的女人不一样,谁也不知道她是怎么一回事。不错,她是王后,不过我是酋长,并且是一位世袭的酋长,为了她,我付出了无法估量的皮子、船和玻璃珠子。
“不过,何必说这么多呢?我是一个水手,我知道船在海里航行的路线。我追踪到英国,然后又到过其他几个国家。有时候,我从别人嘴里听到了他们的消息,有时还会从报上看到他们的消息,可我还是一次也没有遇见过他们,因为他们的钱很多,走起路来也快,我却是个穷光蛋。后来,他们也倒了霉,有一天,他们的财产犹如一缕青烟似的溜走了。当时,报纸上满版地刊登着这件事,可是之后又只字不提了。所以我知道他们一定又回到了那个可以从地里掘出更多金子的地方。
“现在,他们变穷了,也被世上的人抛弃了。所以我走过一个又一个营地,甚至到了北方的库特奈一带,我在那里得到了一些没用的线索。他们到过那儿,但已经走了。有的说往这边走了,有的说往那边去了,还有一些人又说他们已经到育空河一带去了。因此,我有时往这儿走,有时往那儿走,一直到处走,一直走到我似乎对这个广阔无边的世界感到厌烦起来。不过,我在库特奈一带曾经跟一个西北的土人一起赶路,那条路又坏又长,他忍不住饥饿的折磨,觉得还是死了算了。他曾经从一条没人走过的路翻山越岭,走到育空河一带。当时,他知道死期快要到了,就给我一张地图,并且把秘密的地方告诉我,他指着上帝发誓,那里有大量的金子。
“那以后,所有的人都涌向北方。我是个穷人,只得卖身给别人赶狗。其他的事情你们都知道了。我在道森遇见了他们俩,恩卡一点也认不出我,因为当初我不过是一个小伙子,而她现在生活得又那么阔气,所以她也没空去想我这个为她付出了那么多的人。
“可不是吗?你帮我提前脱离了苦役。我回过头去,要按照我自己的方式去做,因为我已经等了很久,现在既然抓到了手,我也不忙在一时。我刚才说过,我打算把这件事按我自己的方式去做,因为我回味着我一生的经历,想起我看到的和经历过的一切,还记起了在俄罗斯海边的无边森林里,我如何受冻挨饿。你们也知道,我带着他向东走——他和恩卡——往东走,那地方,去的人多,回来的却很少。我要把他们带到那白骨和带不走的黄金堆在一起、人们咒骂的地方。
“那条路很长,而且没有人走过的痕迹。我们的狗很多,它们吃得也多,我们的雪橇不可能把春天以前所需的东西全都带上。我们必须在河水解冻之前赶回来。因此,我们就把粮食藏在沿途的各个地方,让雪橇的负担少一些,在回来的路上不会被饿死,在麦克奎森住着三个人,我们在他们附近搭了一个藏食物的棚。走到马育,我们又搭了一个,那儿有十二个佩利人在打猎宿营,他们是翻过南面的分水岭到这里来的。从此,我们再往东走,就看不见人了,那里只有沉睡的河流、沉默的森林和北方的辽阔雪野。我刚才说过,这条路很长,但没有人走过。有时候,我们辛苦了一整天,也只是走了八里到十里路。晚上,我们睡得如同死人一样。他们做梦也想不到我是纳斯,阿卡屯的首领,要报仇雪恨的人。
“这时候,我们搭的粮食棚比从前小了,到了夜晚,我会毫不费力地再顺着我们开过的路线回到那里,把它变个样,让人看了觉得东西已经被黑獾偷走。这种事做起来一点也不难。而且还有那种容易掉进河里的地方,水势非常凶猛,冰只是薄薄地结在河水表面,底部的那层冰一直受着水的冲刷。我走到这么一个地方,我赶的雪橇连狗一起掉下去了,这对他和恩卡,当然是倒霉的事,不过以后再也没发生过这种事。那乘雪橇上的粮食很多,狗也是最强壮的。可是他因为自己精力旺盛,反而大笑起来,从此,他就只用很少的粮食喂剩下的那几条狗。后来,我们就切断缰绳,把它们一个个地拉出来,喂给它们的伙伴。他说,这样我们回家的时候就轻松多了,我们可以一路步行从这个粮窖吃到另一个粮窖,不用狗和雪橇了。这倒是真的,因为我们的粮食已经很少,到了那个晚上,我们走到了那个堆着黄金和白骨,被无数临死的人咒骂过的地方,最后一只狗也死在拖索里了。
“要走到那地方——地图上画得不错,它位于群山的中心——我们要在这座冰封的分水岭的峭壁上凿出梯阶来。我们期望岭后面有个山谷,但并没有什么山谷,一片积雪,伸展得如丰收的大平原一样平。我们周围到处都是巍峨大山,把雪白的峰头插进满天星斗里去。在那片本来应该是山谷却是奇异的平原的地方,大地和积雪都往下沉,像是一直沉到了大地的心脏。要是我们没有做过水手的话,看到了这种情景,我们一定会晕头转向的,可是我们仍然站在这个叫人头晕的山边,想找一条下去的路。其中有一边,而且也只有这一边的峭壁是慢慢倾斜下去的,可是也陡得如同刮起飓风时的甲板一样。我不明白这个坡为什么会这样,不过它就是这样。他说‘这是地狱之门,我们走下去吧’,于是,我们就走下去了。
“谷下面有一座小木房,可能是以前有人用从上面扔下去的木头造的。那是一栋很旧的木房,因为在不同时间到达这里的人最后都孤独地死在了这座木屋里,我们从地上几片桦树皮上发现了他们的遗言和咒骂。一个是得坏血病死的;还有一个是因为他的伙伴抢走他仅剩的一点粮食和弹药之后逃走了,刚死的;第三个是被一头脸上有白斑的灰熊杀害的;第四个想打猎充饥,结果还是饿死了……其他的,情形也差不多。总之,他们都不愿离开那些金子,最后只能死在金子旁边,只是死的方式不同而已。他们挖来的那些无用的金子,弄得木房里的地板上,到处都是黄澄澄的,正像人们在梦里看到的情景。
“不过,把我引到这么远的那个人,他心里很平静,头脑也很清醒。他说,‘我们一点吃的东西也没有了,我们只能看看这里的金子,搞清楚它是从哪里来的,到底有多少。然后我们就要赶快离开,免得它迷惑我们的眼睛,使我们失去理智。这样,我们最后还可以回来,多带些粮食,这些金子就都是我们的了。’于是,我们就察看了一下那个大矿脉,它就像人的脉络那样贯穿着谷壁;我们测量了一下,又从上到下画出轮廓,然后打下一根根木桩,在树上刻了字,当作所有权属于我们的标志。那时,我们由于没吃东西,膝盖都在发抖,肚子里很难受,我们的心几乎要从嘴里跳出来,于是,我们就爬上那个大峭壁,走回来了。
“在最后一段路上,我们两人驾着恩卡走,我们时常摔跤,可最后还是走到了那个粮食棚。瞧吧,粮食都没了。这件事做得很精妙,他认为东西是被黑獾偷走了,他使劲儿地骂那些黑獾和他的上帝。但恩卡是个勇敢的女人,微笑着,把她的手放在他的手里,我只好转过脸,克制住自己。她说‘我们在火旁歇歇吧,明早再走,我们可以先把鹿皮鞋吃了,增加点力气。’于是我们就把鹿皮鞋的筒子切成一条一条,煮了很久,使我们可以嚼碎了吞下去。第二天早晨,我们说起了我们会遇到的各种可能。要走到下一个粮食棚还有五天路程,我们走不到。我们一定要找到野兽才行。
“我们去打猎。’他说。
“‘对。’我说,‘我们打猎去。’
“于是,他决定让恩卡留在火边,保留气力。我们出发,他去找麋鹿,我就到我挪过的粮食棚那儿。可是我只吃了一点,以免他们看出我体力很好。那天晚上,他摔了好多次跤,才回到我们露宿的地方。我也装出很衰弱的样子,跌跌撞撞,常被雪鞋绊倒,好像每一步都是最后一步似的。后来我们把鹿皮鞋吃了,才有了点力气。
“他真是个了不起的人。他的精神一直支撑着他的身体,直到最后的时刻。除非为了恩卡,他从来没大声哭过。第二天,我跟着他去打猎,免得看不到他的结局。他时常要躺下来歇一会儿。那天晚上,他快要不行了,可是清晨,他有气无力地骂了几句,又往前走。就像一个喝醉了酒的人,有好几次,我都觉得他要完蛋了,不过,他是一个最坚强的人,他有那种巨人的精神,他能支持住身体,度过劳累的一天。他打到了两只松鸡,但他不肯吃。松鸡是不用火烤,可以生吃的,它们能救他的命,但他惦记着恩卡,因此他就转身向我们露宿的地方走去。他再也走不动了,只好用手和膝盖在雪里爬。我走到他面前,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死亡。即使到了这种地步,只要吃下松鸡,也不会太晚。他丢下来复枪,像一条狗一样用嘴叼着那两只鸟。我挺直身体,在他身边走着。他在歇一下的时候,总是看着我,不明白我怎么会这么结实。虽然他已经不会说话了,但我看得出,他的嘴唇在动,只是没有声音。我刚才说过,他真是一个了不起的人,我也觉得心里有些不忍。可是我想起了过去的一切,又记起了我在俄罗斯海边的无边森林里,如何受冻挨饿。况且,恩卡本来就是我的,我为她付出了无法估量的皮子、船和玻璃珠子。
“就这样,我们穿过了白茫茫的树林,周围一片沉寂,如潮湿的海雾一样,沉重地压在我们身上。过去的情景,幻想一样出现在空中,纠缠在我们周围。我看见了黄色的阿卡屯海滩,打完鱼飞快地回家的皮舟,还有森林旁边的许多房子。我还看到了那两个自封为酋长,订下了各种规矩的人,一个是我的祖先,一个是我娶的恩卡的祖先。对啦,还有雅希—奴希也在和我一起走路,他的头发里都是潮湿的沙子,他摔下去那根折断了的长矛,仍然在他手里。我知道时候到了,我看见了恩卡眼睛里默默相许的神情。
“我刚才说过,我们就这样穿过了森林,一直到鼻子里闻出了营火的烟味。接着我就俯下身子,从他的牙齿里夺下那两只松鸡。他侧转身子,歇了一会儿,他的眼睛里涌上惊讶的神色,他下面的那只手就往他屁股上的猎刀慢慢移过去。我拿走了他的刀,然后紧对着他的脸对他笑。不过就在这时,他还没明白我是谁。因此我就比画从黑瓶子里喝酒的样子,装着在雪地上堆起一堆很高的货物,把我结婚那晚的事重新表演了一遍。我一句话也没说,但他明白了。但他并不害怕。他的嘴上露出微微的嘲笑,他的眼里带着冷冷的愤怒,而且,因为知道了这些,他似乎力气也大了一些。这条路并不远,但路上的雪很深,他爬得很慢。有一次,他躺了很久,我把他翻过来,看着他的眼睛。有时候,他望向远方,有时眼睛就无神了。等到我放掉了他,他又挣扎着向前爬去。这样,我们最终走到了火堆旁边。恩卡马上赶到他身边。他的嘴唇动了几下,没有吱声,然后他指着我,想要恩卡明白。后来他就躺在雪里,安安静静地过了很久。直到现在,他还躺在那儿。
在烤好松鸡以前,我什么也没有说。后来我对她讲话,我说的是她的家乡话,她已经很久没有听到过这种话了。她挺直身子,就像这样,她的眼睛惊讶地睁得很大,然后问我到底是谁,从哪儿学会了这种话。
“我说,‘我是纳斯。’
“‘是你?’她说,‘是你?’她于是爬得近一点,好仔细瞧瞧我。
“我回答她说,‘是我,我就是纳斯,阿卡屯的酋长,我这个血统的最后一个人,正如你一样,你也是你一家最后的一个人。’
“这时,她大笑起来。我凭着我听过的和下过的一切赌咒,但愿别再听到那样的笑声了吧。它让我寒了心,在那寂静的雪夜里,只有我一个人和死神以及那个大笑的女人坐在一起。
“‘来吧!’我觉得她神经错乱了,就说,‘来!吃了东西,我们就走。从这儿到阿卡屯的路很远啦。’
“但她把脸埋在他的黄头发里,大笑起来,一直笑到像是我们耳边的天要塌下来一样。我本来想,她看到是我,一定会高兴得发狂,会立刻回想起那些从前的时光,可竟然是这样,倒使我感到很奇怪了。
“我用力地抓着她的手,大声说,‘来!路又长又黑。赶紧动身走吧!’
“‘到哪儿去?’她坐起来问我,这时候,她不再那样奇怪地笑了。
“‘到阿卡屯去。’我回答道,我希望听到我的话,她脸色会快活些。可是她跟他一样,嘴上露出微微的嘲笑,眼中含着冷冷的愤怒。
“‘好。’她说,‘我们走,我跟你,手拉着手,一块到阿卡屯去。我们去住在脏乱的草房里,吃鱼和油,养个小子——让我们一生都引以为豪的小子。我们会忘掉这个世界,变得快快活活,很快活。这样倒好,真是好极啦。来!我们赶快走。我们回到阿卡屯去吧。’
“她用手指抚摩着他的黄头发,一边恶意地笑着。她眼睛里并没有默默相许的神色。
“我不声不响地坐着,不知道这个女人为什么这样古怪。我想起了那天晚上,他把她从我那里带走的时候,她那样尖叫,那样撕他的头发——现在,她反而抚弄着它,舍不得丢下。我又想起我付出的代价和漫长的等待,于是我就紧紧地抓住她,同他以前一样把她拖走。可是她也如那天晚上一样,往后退缩,像母猫保护小猫一样地反抗着我。等到我们扭到火堆那边,和那个男人分开以后,我放开了她,她坐了下来,听我说话。然后,我向她讲述了她走后所发生的一切,我说我在陌生的海洋里遇到的一切,在陌生的地方做过的这种事情,我如何找得筋疲力尽,挨了很多年的饿,还有初次见面她就对我流露的默默相许的神情。哎,我都跟她说了,连当天我跟那个男人之间的一切经过,以及我们年轻时的事情,都告诉了她。我一边说,我看到她的眼睛里又开始露出了信誓旦旦的眼神,又强烈,又广阔,就像黎明时的一片阳光。我看到了她眼睛里的怜悯,女人的温柔和爱情,我看到了恩卡的心和灵魂。于是我又成了一个年轻小伙子,由于这种眼色,就是当初恩卡奔上沙滩,一边笑,一边跑到她母亲屋里去的时候流露的神情。悸动不安的心情消失了,挨饿和焦躁的等待也成了往事。
“时间到了。我觉得她的胸口在召唤我,似乎我必须把我的头靠在她的胸前,忘记一切不可。她向我伸出双手,我就朝她扑过去。但是,忽然她眼睛里又燃起了仇恨的火焰,她的一只手已经伸到了我屁股旁边。一下,两下,她刺了我两刀。
“‘狗!’她冷笑着说,把我推倒在雪里,‘猪!’她大笑了起来,直到那笑声搅碎了四周的沉寂,她又回到了她的死人那里。
“我刚才说过,她刺了我一刀,两刀,但是她饿软了,根本杀不了我。但我还想留在那地方,我愿意闭上眼睛和他们长眠在一起。他们的生活同我交织在一起,让我走了无数陌生的道路。但是有一笔债总是压在我心头,令我不能安息。
“路很长,又冷得刺骨,粮食也只有一点。那些佩利人找不到麋鹿,已经把我的粮食棚抢光了。那三个白人也是如此,可是在我经过的时候,看到他们自己也饿得骨瘦嶙峋地死在木房里了。以后我什么都想不起来了,直到我来到这儿,看见了吃的东西和火——很多火。”
他说完之后,无比羡慕地弯下腰,更靠近火一些。有一会儿工夫,像是油灯投射在墙上的影子,也在上演这种悲剧。
“可是恩卡呢?”普林斯喊了起来,他仍沉浸在那个人所描述的景象中。
“恩卡吗?她不愿吃松鸡。她躺在那儿,搂着他的脖子,把脸完全埋在他的黄发里。我把火挪得近一些,让她不至于受冻,但她爬到另一边。我又在那边生了一堆火,可是还是没有用,因为她不肯吃东西。现在,他们仍旧像那样躺在雪里。”
“你怎么办?”马尔穆特·基德问道。
“我不知道,阿卡屯是个小地方,我一点儿都不想回去住在那个世界的边缘。可是,活下去也没有多少价值。我可以走到康士坦丁队长那儿,他会给我戴上脚镣手铐,总有一天,他们会为我套上一根绞索,这样,这样我就可以好好睡觉了。但是……这也不好,总之,我不知道。”
“可是,基德。”普林斯坚定地说,“这是谋杀呀!”
“嘘!”马尔穆特·基德命令说。“有很多事情是我们的理智所不能及的,也超出了我们的道德标准。这件事究竟谁是谁非,我们也说不好,而且它也不是我们所能审判的。”
纳斯向火炉靠得更近了。一片寂静。无数的图景在每一个人眼睛里一幅接一幅地闪现着。
背景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