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格林家血案发生之时,马克汉上任刚好满一年。或许有人曾记得,那一年的冬天来得特别早。刚到十一月,人们就遭遇了两次暴风雪的侵袭,当月的降雪量也打破了该地区十八年来的最高记录。为什么我会特别强调这一场早到的风雪?因为它在格林家血案中扮演了邪恶的角色,是促成这起谋杀案件发生的重要因素之一。由于这一悲剧中的诸多内幕尚未公诸于世,因而根本没人会注意到,那年晚秋反常的气候,会与发生的格林家血案之间有何重要的联系。
万斯之所以会介入“班森杀人案件”的调查,完全是因为马克汉的挑衅;而在“金丝雀杀人案件”里的作为,则是万斯自己的主意。至于这次为何会参加格林家血案的侦查,则纯属巧合了。在侦破卡娜瑞案件后的两个月间,马克汉多次登门拜访万斯,出于地方检察官的职业需要,向他请教有关罪犯侦查学方面的问题。在一次讨论中,我才无意中听到了格林家发生血案的消息。
尽管在品味与道德观念上两者都存在着很大的不同,但马克汉和万斯已是多年的老友,彼此之间情谊深厚。两个性格迥异的人,为何会产生如此坚固的友谊?我对这一问题深感迷惑,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对这两个人的了解也愈加深刻,才渐渐懂得了他们这份独特的友情:当他们在一起时,各自都能够从对方身上看到自己天性中所缺乏的某种特质——这或许也唤起了双方各自潜在的某种本能。
马克汉生性耿直、鲁莽,有时盛气凌人,但为人诚实、善良,不屈不挠。总以严肃的态度看待人生,坚决捍卫法律的尊严;而万斯则活泼开朗、儒雅多情,脸上总带着一股永恒的尤维纳式的嘲讽劲儿,(注:Juvenal,古罗马时代的讽刺诗人,有十六首讽刺诗传世,旨在嘲讽帝王的权威和贵族的糜烂生活),冷眼旁观残酷的现实社会,扮演着一个奇特而公正的角色。他不仅观察社会,对人性的分析也如同鉴赏艺术般深刻,不仅如此,他在剖析人物的行为动机这一点上也具有超乎寻常的精确判断力,我在很多场合都已见识过这种能力了。很显然,马克汉非常了解万斯身上的这些特点,并能快速激活它们以发挥真正的价值。
十一月九日的上午,还不到十点。我和万斯前往位于富兰克林大街与中央大街拐角处的旧刑事法庭大楼,来到了位于四楼的地方检察官的办公室。在那个不同寻常的上午,马克汉正在盘问两名参与抢劫案的劫匪。两名歹徒相互指认是对方开了致命的一枪。而这次盘问的目的就是为了确认到底谁是谋杀犯、谁才是目击证人。就在昨天晚上,马克汉和万斯就这一问题已在史蒂文森俱乐部的交谊厅里讨论过。万斯对这事很好奇,请求参加审讯;而这正是马克汉所希望的,很快同意万斯的请求。因此,我们才起早开车来到了这里。
在和这两名劫匪对谈了一个小时之后,万斯的结论出人意料:这两个人都不是开枪杀人的罪魁祸首。
“马克汉,你应该能够看出来,”当承办警务人员押解犯人返回纽约市坟墓监狱后,万斯才拖着长音慢条斯理地说,“这两个家伙把看到的都说了出来,并且都认为自己说的才是真的。由此可见,他们两个都不是真凶。但无论如何,他们都该被绞死——确切地说,他们生来就该被绞死。看着这帮匪徒不能遭到应有的惩罚,真是一件令人遗憾的事情啊……说真格的,马克汉,还有没有其他人参与了这起抢劫案?”
“当然,”马克汉点头答道,“还有一个叫艾迪·马波的,逃掉了。根据其同伙的供词,他可是道上出了名的恶棍。”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个艾迪才是罪魁祸首。”这一判断后来得到了证实。大概一年之后,这一名叫艾迪·马波的歹徒在底特律被捕,移送纽约后被判谋杀罪名成立;而他的这两名同伙也因抢劫罪获刑,现在还在新新监狱服牢役。
当时马克汉对这一判断不置可否。而万斯一边说着,一边懒洋洋地起身,伸手拿他的乌尔斯特大衣。
“顺便向你打听一下,”这时他已迅速地穿上了大衣,“今天早上,我看到连最古板的报纸都将昨晚发生的格林豪宅里的血案新闻放在了头条上,效果非常夸张。这是为什么呢?”
马克汉听到这,迅速瞥了一眼挂钟,眉头紧锁。
“这倒提醒了我,”他说,“契斯特·格林今天一早就打来电话,坚持要见我。我约他十一点过来。”
“噢,那你们准备在哪儿见面?”本来万斯的手已经握在了门把上,当听到马克汉这样说,又马上伸进了衣袋里,拿出了烟盒。
“我可不想见他!”马克汉愤愤地说,“但是很明显,当人们遇到麻烦事时,他们都把目光投向了检察官办公室这个‘情报交流中心’。不管怎么说,我和契斯特·格林已经算是老相识了。既然都是玛丽邦高尔夫俱乐部的会员,所以我就不得不耐着性子听一听,他对这起极具轰动效应的格林家血案有什么看法。”
“报纸上都说是窃贼所为——真的是这样吗?”万斯吸了几口烟,继续问道,“被枪杀的是两个女人吗?”
“别提了,没有比这桩案子里的格林一家更倒霉的家庭了!很明显,只有外行人才能干出这样的事情:受到惊吓就控制不住自己开枪乱射,然后横冲直撞地跑出去。”
“这样说来倒是让人感到挺纳闷儿的。”万斯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顺势滑进了门边的扶手椅里,“丢了什么古董或是餐具没有?”
“东西都还在。这名窃贼一定是还没来得及偷东西就被主人发觉了。”
“如果是这样,那么小偷岂不是笨到家了?一个外行的小偷冒险闯入了豪宅之中,趁着夜色想要偷光餐厅里所有值钱的餐具,但不幸被主人发现。受到惊吓的他慌忙跑到楼上,分别朝不同卧室里的女人开枪,然后飞奔而逃,什么也没来得及带走……多么富有戏剧化的情节,简直令人难以置信。有谁能想出这套玩意儿?”
马克汉的脸色立即沉了下来,然而等到他再说话的时候,他已经克制住了自己要发作的脾气。
“昨天晚上,接到报案电话的是正在值班的费瑟吉尔,也就是我的助手。他同警方一起查看过现场,并且也认为警方的结论是正确的。”亚摩·费瑟吉尔当时担任助理检察官一职,后以坦慕尼协会候选人的身份获选了议员。
万斯之所以会介入“班森杀人案件”的调查,完全是因为马克汉的挑衅;而在“金丝雀杀人案件”里的作为,则是万斯自己的主意。至于这次为何会参加格林家血案的侦查,则纯属巧合了。在侦破卡娜瑞案件后的两个月间,马克汉多次登门拜访万斯,出于地方检察官的职业需要,向他请教有关罪犯侦查学方面的问题。在一次讨论中,我才无意中听到了格林家发生血案的消息。
尽管在品味与道德观念上两者都存在着很大的不同,但马克汉和万斯已是多年的老友,彼此之间情谊深厚。两个性格迥异的人,为何会产生如此坚固的友谊?我对这一问题深感迷惑,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对这两个人的了解也愈加深刻,才渐渐懂得了他们这份独特的友情:当他们在一起时,各自都能够从对方身上看到自己天性中所缺乏的某种特质——这或许也唤起了双方各自潜在的某种本能。
马克汉生性耿直、鲁莽,有时盛气凌人,但为人诚实、善良,不屈不挠。总以严肃的态度看待人生,坚决捍卫法律的尊严;而万斯则活泼开朗、儒雅多情,脸上总带着一股永恒的尤维纳式的嘲讽劲儿,(注:Juvenal,古罗马时代的讽刺诗人,有十六首讽刺诗传世,旨在嘲讽帝王的权威和贵族的糜烂生活),冷眼旁观残酷的现实社会,扮演着一个奇特而公正的角色。他不仅观察社会,对人性的分析也如同鉴赏艺术般深刻,不仅如此,他在剖析人物的行为动机这一点上也具有超乎寻常的精确判断力,我在很多场合都已见识过这种能力了。很显然,马克汉非常了解万斯身上的这些特点,并能快速激活它们以发挥真正的价值。
十一月九日的上午,还不到十点。我和万斯前往位于富兰克林大街与中央大街拐角处的旧刑事法庭大楼,来到了位于四楼的地方检察官的办公室。在那个不同寻常的上午,马克汉正在盘问两名参与抢劫案的劫匪。两名歹徒相互指认是对方开了致命的一枪。而这次盘问的目的就是为了确认到底谁是谋杀犯、谁才是目击证人。就在昨天晚上,马克汉和万斯就这一问题已在史蒂文森俱乐部的交谊厅里讨论过。万斯对这事很好奇,请求参加审讯;而这正是马克汉所希望的,很快同意万斯的请求。因此,我们才起早开车来到了这里。
在和这两名劫匪对谈了一个小时之后,万斯的结论出人意料:这两个人都不是开枪杀人的罪魁祸首。
“马克汉,你应该能够看出来,”当承办警务人员押解犯人返回纽约市坟墓监狱后,万斯才拖着长音慢条斯理地说,“这两个家伙把看到的都说了出来,并且都认为自己说的才是真的。由此可见,他们两个都不是真凶。但无论如何,他们都该被绞死——确切地说,他们生来就该被绞死。看着这帮匪徒不能遭到应有的惩罚,真是一件令人遗憾的事情啊……说真格的,马克汉,还有没有其他人参与了这起抢劫案?”
“当然,”马克汉点头答道,“还有一个叫艾迪·马波的,逃掉了。根据其同伙的供词,他可是道上出了名的恶棍。”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个艾迪才是罪魁祸首。”这一判断后来得到了证实。大概一年之后,这一名叫艾迪·马波的歹徒在底特律被捕,移送纽约后被判谋杀罪名成立;而他的这两名同伙也因抢劫罪获刑,现在还在新新监狱服牢役。
当时马克汉对这一判断不置可否。而万斯一边说着,一边懒洋洋地起身,伸手拿他的乌尔斯特大衣。
“顺便向你打听一下,”这时他已迅速地穿上了大衣,“今天早上,我看到连最古板的报纸都将昨晚发生的格林豪宅里的血案新闻放在了头条上,效果非常夸张。这是为什么呢?”
马克汉听到这,迅速瞥了一眼挂钟,眉头紧锁。
“这倒提醒了我,”他说,“契斯特·格林今天一早就打来电话,坚持要见我。我约他十一点过来。”
“噢,那你们准备在哪儿见面?”本来万斯的手已经握在了门把上,当听到马克汉这样说,又马上伸进了衣袋里,拿出了烟盒。
“我可不想见他!”马克汉愤愤地说,“但是很明显,当人们遇到麻烦事时,他们都把目光投向了检察官办公室这个‘情报交流中心’。不管怎么说,我和契斯特·格林已经算是老相识了。既然都是玛丽邦高尔夫俱乐部的会员,所以我就不得不耐着性子听一听,他对这起极具轰动效应的格林家血案有什么看法。”
“报纸上都说是窃贼所为——真的是这样吗?”万斯吸了几口烟,继续问道,“被枪杀的是两个女人吗?”
“别提了,没有比这桩案子里的格林一家更倒霉的家庭了!很明显,只有外行人才能干出这样的事情:受到惊吓就控制不住自己开枪乱射,然后横冲直撞地跑出去。”
“这样说来倒是让人感到挺纳闷儿的。”万斯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顺势滑进了门边的扶手椅里,“丢了什么古董或是餐具没有?”
“东西都还在。这名窃贼一定是还没来得及偷东西就被主人发觉了。”
“如果是这样,那么小偷岂不是笨到家了?一个外行的小偷冒险闯入了豪宅之中,趁着夜色想要偷光餐厅里所有值钱的餐具,但不幸被主人发现。受到惊吓的他慌忙跑到楼上,分别朝不同卧室里的女人开枪,然后飞奔而逃,什么也没来得及带走……多么富有戏剧化的情节,简直令人难以置信。有谁能想出这套玩意儿?”
马克汉的脸色立即沉了下来,然而等到他再说话的时候,他已经克制住了自己要发作的脾气。
“昨天晚上,接到报案电话的是正在值班的费瑟吉尔,也就是我的助手。他同警方一起查看过现场,并且也认为警方的结论是正确的。”亚摩·费瑟吉尔当时担任助理检察官一职,后以坦慕尼协会候选人的身份获选了议员。
背景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