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始我们都没有说话,马克汉的表情也显得很忧郁。当车子转进四十八街时,万斯开口问道:“除了在见到尸体时要脱帽以外,不知道针对这起清晨谋杀案还要注意什么社交礼仪?”
“把你的帽子戴好就可以了。”马克汉似乎咆哮着说。
“噢!上帝!难道我们要进入犹太会所?哈,有意思,或许我们应该把鞋脱掉,以免和歹徒留下的脚印相混淆。”
“没有这个必要,”马克汉说,“你们什么都不用脱,这与你们平时参加的聚会完全不同。”
“马克汉!”万斯用责备的口吻说,“你那些令人害怕的道德感好像又跑出来了。”
此时的马克汉已经无心与他展开舌战了。
“但是我必须警告你们几件事,”马克汉十分严肃地说,“看情况,这必然是一件十分轰动的大案子,一定会出现许多的猜忌与纷争,我并不会因亲身参与了这个案子的调查工作而感到窃喜。我的助手告诉我,现在这个案子由刑事局的希兹警官负责,我想他一定认为我接手这个案子是为了出风头、做宣传。”
“但是从体制上说,你是他的上司啊?”万斯问。
“就是因为这个,事情变得很复杂……我真希望少校没有给我打电话。”
“哎,这个世界上到处都是希兹这样的讨厌鬼。”
“请不要误解我的意思,”马克汉马上纠正他说,“事实上,希兹是一个很能干的人,而且是我们所有警员当中最好的。通过他被指派调查整件案子,就可以说明总部十分重视这起案子,我想我的接手或许不至于产生任何不痛快的事情,我只希望气氛会尽可能的和谐。希兹如果看到我带了你们来,一定会发火的,所以我拜托你们,一定要保持谦虚的态度。”
“这是我就不喜欢做的,但是如果真的有必要,那我愿意贿赂一下那个超级敏感的希兹,当我见到这位长官时,我会马上向他奉上我最喜爱的香烟。”
“假如你真这样做,”马克汉笑着说,“那他一定会把你当作嫌疑犯当场拘捕的。”
这时,我们的车子在西四十八街靠近第六大道上的一幢古老而又气派的豪宅门前停了下来。这幢二十五英尺高的优雅的房子建于纽约市提倡建筑兼顾美观、实用的年代里。所以它的外形设计与其附近的房子都显得那么传统,但是它的大门和窗户的石雕却显出了它那不凡的华丽气派。
路边与房子前面的阶梯之间有一小段水泥路,周围则全部用铁栏杆围住。唯一的进出口就是大门。大门位于十层石阶的顶端,高出马路六英尺;进口处右边的墙上有两扇装了铁栏杆的大窗户。
许许多多看热闹的群众将门口挤得满满的,过道上有很多看上去比较冷静、警觉性很高的年轻人,我猜这些人是记者。穿着制服的警员替我们把计程车的门打开了,然后向马克汉举手敬礼,并把人群驱开让我们通过。站在大门外的巡警将那扇大门打开让我们进入屋子,同时也向马克汉敬礼致意。
“噢!凯撒大帝,我们向您敬礼。”万斯微笑着轻声说道。
“闭上你的嘴,”马克汉说,“我的头已经大得要爆炸了。”
当我们通过那扇橡木大门后,助理检察官蒂维尔迎了上来。这个人是一个认真、谨慎、聪颖的年轻人,他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可以肩负人类一切的苦难。
“早上好,长官,”他向马克汉打了个招呼,同时松了一口气,“见到你真高兴,这起案子非常棘手,要侦破它却无从下手。”
听到这话,马克汉沉重地点了点头,然后向客厅望去,“里面这么多人啊?”
“除了总探长,全部到齐了。”蒂维尔无助地回答,似乎预见了不祥之兆。
这时,客厅的入口处出现了一位面色红润、蓄着白色胡须的人,一看到马克汉便快步走了过来。我认出他就是警察局刑事组的最高领导人,奥布莱茵探长。他们彼此问候了一番,然后马克汉将万斯和我介绍给他,奥布莱茵只是敷衍地对我们点了点头,然后就转身向客厅走去了,马克汉、蒂维尔、万斯和我则紧随其后。
客厅里有两扇十英尺高的对开式大门,它们朝街开着;正方型的室内十分宽敞,屋顶挑得很高;在大门反方向通往天井的墙上也有一扇开着的窗,旁边有一个通往餐厅的落地式拉门。
整个屋子装潢得富丽堂皇。墙上还挂着几张画工精细的赛马图和一些狩猎的战利品。客厅整个地面被一张高级的东方地毯铺满了,东边面对大门那面墙的中央有一个用大理石砌成的壁炉,一架直立式钢琴就摆在对角处。旁边还有一个由桃花木制成的书架,以及一个铺了绣帏的沙发,桌面镶嵌珍珠的小矮几和六英尺长的柚木制长桌。在长桌的旁边,靠近甬道背向大门的地方,有一张藤椅,椅背极高呈扇状。
艾文·班森的尸体就倒在藤椅上。
我曾在大战期间,在前线服役了两年,所以目睹了无数死相惨烈的尸体,但是当我见到班森的尸体时,仍然无法抑止反胃的冲动。在法国的那段日子里,死亡是我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的事情,但是面前的环境无论如何都无法与这一暴行联系起来。室内洒满了六月清晨的阳光,市场的喧嚣声从窗外传了进来,这一切因素都让你感觉仿佛置身于一个和谐的环境中。
班森的尸体随意地倾泻在椅子中,仿佛会随时转身训斥我们——一群擅自闯入的人。他的头靠在椅背上,右腿舒适地放在左腿上,右手搭在长桌上,左手轻轻地倚靠在椅子边上,最为自然是他的手里还拿着一本书,大拇指正夹在阅读的那一页上。这是一本由欧·亨利所著的《严正事件》,班森正读到“市政报告”那一章。
他是被凶手一枪击中前额毙命的,弹孔因为血液的凝固已经变为黑色,椅背的地毯上有一大块儿从脑部留下的血迹。如果不是因为这两项恐怖的证据,他看起来就像在闭目养神一样。
他身穿一件咖啡色的上衣,上衣领口处的钮扣是松开的,脚上穿着红色的拖鞋。他的长相很普通,身材肥胖,脸孔肿大,秃头,即使衬衫领口的扣子没有扣上,他的双下颌也很明显地呈现出来。我急冲冲地扫了一眼尸体,便将脸转向了屋内其他人。
“把你的帽子戴好就可以了。”马克汉似乎咆哮着说。
“噢!上帝!难道我们要进入犹太会所?哈,有意思,或许我们应该把鞋脱掉,以免和歹徒留下的脚印相混淆。”
“没有这个必要,”马克汉说,“你们什么都不用脱,这与你们平时参加的聚会完全不同。”
“马克汉!”万斯用责备的口吻说,“你那些令人害怕的道德感好像又跑出来了。”
此时的马克汉已经无心与他展开舌战了。
“但是我必须警告你们几件事,”马克汉十分严肃地说,“看情况,这必然是一件十分轰动的大案子,一定会出现许多的猜忌与纷争,我并不会因亲身参与了这个案子的调查工作而感到窃喜。我的助手告诉我,现在这个案子由刑事局的希兹警官负责,我想他一定认为我接手这个案子是为了出风头、做宣传。”
“但是从体制上说,你是他的上司啊?”万斯问。
“就是因为这个,事情变得很复杂……我真希望少校没有给我打电话。”
“哎,这个世界上到处都是希兹这样的讨厌鬼。”
“请不要误解我的意思,”马克汉马上纠正他说,“事实上,希兹是一个很能干的人,而且是我们所有警员当中最好的。通过他被指派调查整件案子,就可以说明总部十分重视这起案子,我想我的接手或许不至于产生任何不痛快的事情,我只希望气氛会尽可能的和谐。希兹如果看到我带了你们来,一定会发火的,所以我拜托你们,一定要保持谦虚的态度。”
“这是我就不喜欢做的,但是如果真的有必要,那我愿意贿赂一下那个超级敏感的希兹,当我见到这位长官时,我会马上向他奉上我最喜爱的香烟。”
“假如你真这样做,”马克汉笑着说,“那他一定会把你当作嫌疑犯当场拘捕的。”
这时,我们的车子在西四十八街靠近第六大道上的一幢古老而又气派的豪宅门前停了下来。这幢二十五英尺高的优雅的房子建于纽约市提倡建筑兼顾美观、实用的年代里。所以它的外形设计与其附近的房子都显得那么传统,但是它的大门和窗户的石雕却显出了它那不凡的华丽气派。
路边与房子前面的阶梯之间有一小段水泥路,周围则全部用铁栏杆围住。唯一的进出口就是大门。大门位于十层石阶的顶端,高出马路六英尺;进口处右边的墙上有两扇装了铁栏杆的大窗户。
许许多多看热闹的群众将门口挤得满满的,过道上有很多看上去比较冷静、警觉性很高的年轻人,我猜这些人是记者。穿着制服的警员替我们把计程车的门打开了,然后向马克汉举手敬礼,并把人群驱开让我们通过。站在大门外的巡警将那扇大门打开让我们进入屋子,同时也向马克汉敬礼致意。
“噢!凯撒大帝,我们向您敬礼。”万斯微笑着轻声说道。
“闭上你的嘴,”马克汉说,“我的头已经大得要爆炸了。”
当我们通过那扇橡木大门后,助理检察官蒂维尔迎了上来。这个人是一个认真、谨慎、聪颖的年轻人,他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可以肩负人类一切的苦难。
“早上好,长官,”他向马克汉打了个招呼,同时松了一口气,“见到你真高兴,这起案子非常棘手,要侦破它却无从下手。”
听到这话,马克汉沉重地点了点头,然后向客厅望去,“里面这么多人啊?”
“除了总探长,全部到齐了。”蒂维尔无助地回答,似乎预见了不祥之兆。
这时,客厅的入口处出现了一位面色红润、蓄着白色胡须的人,一看到马克汉便快步走了过来。我认出他就是警察局刑事组的最高领导人,奥布莱茵探长。他们彼此问候了一番,然后马克汉将万斯和我介绍给他,奥布莱茵只是敷衍地对我们点了点头,然后就转身向客厅走去了,马克汉、蒂维尔、万斯和我则紧随其后。
客厅里有两扇十英尺高的对开式大门,它们朝街开着;正方型的室内十分宽敞,屋顶挑得很高;在大门反方向通往天井的墙上也有一扇开着的窗,旁边有一个通往餐厅的落地式拉门。
整个屋子装潢得富丽堂皇。墙上还挂着几张画工精细的赛马图和一些狩猎的战利品。客厅整个地面被一张高级的东方地毯铺满了,东边面对大门那面墙的中央有一个用大理石砌成的壁炉,一架直立式钢琴就摆在对角处。旁边还有一个由桃花木制成的书架,以及一个铺了绣帏的沙发,桌面镶嵌珍珠的小矮几和六英尺长的柚木制长桌。在长桌的旁边,靠近甬道背向大门的地方,有一张藤椅,椅背极高呈扇状。
艾文·班森的尸体就倒在藤椅上。
我曾在大战期间,在前线服役了两年,所以目睹了无数死相惨烈的尸体,但是当我见到班森的尸体时,仍然无法抑止反胃的冲动。在法国的那段日子里,死亡是我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的事情,但是面前的环境无论如何都无法与这一暴行联系起来。室内洒满了六月清晨的阳光,市场的喧嚣声从窗外传了进来,这一切因素都让你感觉仿佛置身于一个和谐的环境中。
班森的尸体随意地倾泻在椅子中,仿佛会随时转身训斥我们——一群擅自闯入的人。他的头靠在椅背上,右腿舒适地放在左腿上,右手搭在长桌上,左手轻轻地倚靠在椅子边上,最为自然是他的手里还拿着一本书,大拇指正夹在阅读的那一页上。这是一本由欧·亨利所著的《严正事件》,班森正读到“市政报告”那一章。
他是被凶手一枪击中前额毙命的,弹孔因为血液的凝固已经变为黑色,椅背的地毯上有一大块儿从脑部留下的血迹。如果不是因为这两项恐怖的证据,他看起来就像在闭目养神一样。
他身穿一件咖啡色的上衣,上衣领口处的钮扣是松开的,脚上穿着红色的拖鞋。他的长相很普通,身材肥胖,脸孔肿大,秃头,即使衬衫领口的扣子没有扣上,他的双下颌也很明显地呈现出来。我急冲冲地扫了一眼尸体,便将脸转向了屋内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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